我的房子是我父母出钱买的,房产证在我的名下,现在增值很快,如我把它卖掉,请问哪部分算是我应得的部分?
王某购买了商品房,首付20万,完全是王某的个人财产,而产权证上也是登记王某的名字,王某和张某结婚后一直住在该房子里,而剩余的银行贷款由双方共同偿还,不久,二人离婚, 然而此时房产增值,分割财产时,张某以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两人平均分割。对此,法院认为房产的增值部分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
按揭房产婚前购买,购房款首付部分为女方父母转账或现金给与,是否离婚时可以财产分割?
按揭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但男方经济实力无法达到,故一半为女方父母给与,女方父母分几次转账或现金给女方账户,再由女方转账或现金给与男方,现金并未有欠条。婚前男方无固定工作,由女方借款还贷(无欠条)。现在男方提出离婚,首付和婚前还贷是否可以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如何分割?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后双方公积
我是95年结婚,我父母在99年把爷爷过世后留下的平房从新做了一栋4层楼的私房,户主写了我的名字.(都是父母掏的钱,直到现在都由父母出租)现在我因夫妻感情不和要离婚。男方要求分房产。请问他有权可以分到吗?并且我父母都健在,都不愿给他,请问我应该怎样做才可以不被他霸占我的财产? 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才有法律性?谢
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单方出资首付、按揭所购房产(男方没有出资),如果离婚的话算不算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单方出资首付、按揭所购房产(男方没有出资),如果离婚的话算不算共同财产?
1、房产的价值受市场因素影响,既可能增值,又可能贬值。在增值的情形下,如非权属一方有权分享增值,那么,在房产贬值时,是否也要分担贬值损失呢? 2、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屋增值,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是不是增值部分应该属于原购买方所有呢? 3、因市场价值的变化而产生的增值,为被动增值,是不是应认
婚前按揭房产权又如何判定?如是个人财产,那孳息也应该是我的,而按揭是租金付的,按揭部分又属于谁呢?
我们06年结的婚;我们各自名下有住房一套。我婚前04年按揭了一套房子。贷款4万,装修好一直出租,每年租金9千,09年租金已供完按揭。她有福利房一套。 我丈母娘说福利房是他们出的,房子就是他们的,以后高兴给谁就给谁,(她还有一个妹妹,刚大学毕业,没有房子)。 而且我老婆说没有她老爸她就买不到那套房子,时常扬言
婚前男方组合贷款购房,总价100万,有预售合同。一年后,与女方结婚,房价涨到200万,婚后三个月才拿到房产证,只有男方一人的名字。婚后男女方共同还贷,此时房产如何分割?增值的部分如何分割?如果加上女方的名字,又当如何? 女方公积金参与共同哈还贷,是不是必须加上女方的名字? 房价在结婚前,已经涨到200万。
夫妻在1996年结婚,1998年孩子出世,2001年女方父亲过世,留下一套房产,2008年夫妻协议离婚,男方以为该房产为女方应有,所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该房产及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现有朋友提醒说该套房产男方也有所有权(因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而且就算继承时房产属于女方,但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增值部分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
我和老公婚前共同出资买了房,婚前办的房产证,老公产权证,我是共有权证,现在因老公做了对不起这个家的事,为防以后再犯,同意把共有财产中属于他那部分房产转让或赠与给我或儿子名下,这种性子的房产能否办理,怎么办,如果转让到我名下的话,是否以后要卖这套房的话就不需要征得老公同意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