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企业(甲方)与租用甲方厂房生产的企业(乙方)在几年前达成租用厂房协议,合同仍在有效期。并且在当时合同上明确写明:如遇国家开发,除厂房补偿的其他一切归乙方所有。 如今,甲方与政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而乙方却因政府赔偿标准不公平(与附近企业其他相比,明显不公),导致乙方不愿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甲方乙方无矛盾。从多方途径了解到,政府有关人员有意拖延,请问,作为乙方,在合同期继续有效,但甲方已经与政府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乙方能不能继续生产?征地补偿协议适不适用合同法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
我的房子两年前已经交房回迁(之前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 回迁前60平,回迁后我又增加50平商品房面积,共110平。 增加的商品房面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前回迁已经两年,但是产权无法办理,是开发商本身的原因。 已经确定,目前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偿协议无法办理产权。 所以开发商要求重新签订补偿协议,
你好,我在小区老年公寓租了一套房,是和该公寓负责人签的合同,但房证是他们一个服务员的名。现在,那个服务员把房子偷偷卖了(老年公寓买房拿了些钱,为当时贷款所需而用的服务员名),现在新房主要我走,我都住一年多了,还有9个多月到期,我是该走还是不该走呀(没人给退钱的)
甲有一房屋,出租给已居住,租期一年,乙已全额付清租金,出租后两月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的租金应该由谁收取?是丙找甲要?还是自过户之日起乙重新给丙?
固定在地面上的LED大屏幕(固定在地面上了,但也可以移动),适用于不动产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吗?如果出租方要卖,我方是否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出租方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其出卖租赁物的效力如何?
我新买二手房带租约1年,租约约定:单方解除租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并赔偿2个月租金。律师讲根据合同法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这个租约约定对租客有效,对新房东没效,也就是讲租客可以终止租约,而新房东就不能终止租约,这样合理吗? 律师,按租约约定,我上门并快递向租客呈上终止租约通知并愿意赔偿,但租客
甲有一房屋,出租给已居住,租期一年,乙已全额付清租金,出租后两月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的租金应该由谁收取?是丙找甲要?还是自过户之日起乙重新给丙? 我认为不能让乙再次支付,应由甲和丙协商解决。但法律依据是哪条呀?
我想问一下买卖不破租赁跟租赁合同上写的如果甲方卖房应提前三个
我想问一下买卖不破租赁跟租赁合同上写的如果甲方卖房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有冲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