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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偿协议

回迁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偿协议 我的房子两年前已经交房回迁(之前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
回迁前60平,回迁后我又增加50平商品房面积,共110平。
增加的商品房面积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目前回迁已经两年,但是产权无法办理,是开发商本身的原因。
已经确定,目前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补偿协议无法办理产权。
所以开发商要求重新签订补偿协议,才可以办理产权。
(现已查实:房屋无销售许可证,交房时没有经过验收,不过现在已经取得验收)
所以想问一下:
我能否以此为由,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也就是按市场价退掉我现在的房子。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yiba(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08-28 10:4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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