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律师: 你好!我们公司有计件与计时两种计算工资方式,法定假我司按照规定正常放假,请问法定假还需要给员工支付工资吗?计件与计时都不应该给还是只是计件要给,谢谢!
自2008年10月15日入职一家 公司至今,已经半年有余,试用期工资为1400元,入职前有与公司方谈论过试用期后工资,公司放当时有承认试用期后会有工资增加,但并没有立据证明,请问公司是否违约?员工方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放给予补偿?谢谢!!!
公司这几天因为装修,放了半个月假,作为员工,我们是否应该还享有这半个月的基本工资?还有公司规定的满勤奖是有请假或者迟到三次以上的才没有资格获得,但是我们又没有请假,为什么还要扣我们的满勤奖,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
员工在试用期内主动要求离职,我是否应支付她工资呢?应该支付合同工资的多少呢? 而且员工没有提前三天通知,直接告诉我下周起就不上课了!!那这样我还需要支付她工资吗??
公司无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中写的“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我没有签字。但当天就停止了我的工作权利。在双方协调以及后续的劳动争议仲裁和法律诉讼期间,公司是否应继续支付本人工资并交纳保险和公积金?
我在某厂做了快有3年了,刚开始做的时候是在办公楼里面做工资是按月工资发放的,但是现在的我被调到了车间做化验其工资还是按月工资发放但是在过年期间放假中回去上班时2月份的工资却扣了我400多块,现在我就想知道在放假期间工厂是否有权扣除员工的工资
2009年5月公司要求我到集团所属的另一家公司做支援,但人事关系未作变动,也未对我在被支援公司的作息时间给予明确指示,同时要求我兼顾公司我负责的工作.5月2324日在无人通知我加班的情况下,我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公休,但6月公司通知我说我那两天旷工并对我进行了处罚,对此我并不认可,并与公司进行了交涉未果,于是我于6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
单位不将保险费用缴纳到社保公司,而是发到员工工资里,是否合法,员工是否可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解除合同,又消极怠工,造成单位损失,单位是否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并执行培训协议(上岗前已培训,单位支付费用,并约定了培训协议)?
我们是纺织厂,进厂时说好每人压一个月工资,如果以后不干了会给工资。工资算法是按产量,(每个产量是0.002)可是我们这个月迟迟不开工资,经过大家的努力,终于在拖欠了8天后开了工资,可是却发现工资降低了,(每个产量是0.0016)每个人的工资都少了好几百元,找领导他们又不给解决,所以员工们都开始罢工不上班等他们回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
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支付双倍工资,员工能否提出被迫解除并索赔经济补偿?对于双倍工资差额,能否追加25%、或100%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