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单位到这个月月底已经工作了4年了。合同还有1年未到期(我们单位合同是签2年的)。今天突然接到领导通知说让我离职,由于工作上系统数据的一些原因,领导认为是我的责任,劝我离职。我想知道我是不是应该得到应有的补偿。补偿的费用都是什么,怎么计算,谢谢。
我在北京一所民办校教学,2012年9月份,我班学生意外摔倒,磕掉前门牙的四分之一,我当时就带孩子去看病,还承担了孩子的全部医疗费用,(家长还向我索要七千元现金)可是,没想到的是,事情结束之后,期末接近尾声,学校要求我主动辞职,我的合同到2013年8月31日止,这学期2月22日开学,我去学校,发东西,我要我那份,校
劳动者2011年9月16日入职该司,现用人单位在2013年8月19日书面给口头通知30日后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事前没与劳动者谈过)。 按此情况,劳动者咨询过劳动局工作人员,给已答复按劳动合同法,应向劳动者经济补偿二个月工资。现用人单位明确答复劳动者不给予任务经济补偿,
您好,我是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当事和单位签订的是2年,现在工作刚满1年单位已有正式员工来代替我这个位置为理由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要求什么补偿,现在接近年末年终奖这些 请问下像我这种单位说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请问那可以享受多长时间呢
工作合同没到期,甲方要求更改合同,乙方不同意,如果甲方解聘乙方,另外签的劳动协议是否还有效
甲方在合同没到期时要更改合同,乙方不同意,如果甲方因此解聘乙方,但另外签的劳动协议,这份劳动协议是要求我评到助理工程师后要服务单位5年,现在还差两年半才到期,甲方解聘乙方后,协议是否还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