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合同期限:2009年2月17日到2010年2月16日(一年) 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工资:1800元人民币/月 试用期过后工资:2500元人民币/月 另:有一个月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700元人民币(已经于2009年7月14日支付); 其中公司主要违反了: 1、 试用期超期;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要求支付、赔偿、补偿等如下: 1、于2009年7月15日解除劳动合同(此前在2009年7月6日向公司提出过离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四); 2、支付试用期内劳动者劳动报酬700元人民币及当月保险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 3、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500元人民币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 4、支付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月)实际工资; 5、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总计:3200元人民币,支付7月份实际工资;及缴纳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上周一个原单位同事因单位在倒闭前他受了两万的损失,在之前的也打过几次电话让我赔给他,我与他讲明:“从理和法上肯定与我无关,单从情感上我可以给你几千元的补偿。”他当天酒喝得很多在电话里骂我并让我马上到我居住的小区门口来给他一个了断,不然说到我家来给我难堪,当天儿子一直高烧近四十度,也郁闷的很。因他电话
***急***是否属于敲诈勒索罪名,请各位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我弟弟被一起案件给拘留起来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帮助他。 事情起因:由于他认识的朋友被人骗去做过传销,被人骗了点钱。后来他朋友叫上我弟弟还有其他的朋友找到那个人,要求别人给予赔偿2万块钱,别人因当时没有钱,他们几个年轻人就把传销那人给带走了。在带走后的途中被民警发现,有几人当时跑掉了,我弟弟不懂,
1.我和我先生结婚4年,现在正在处理离婚,我想咨询以下,我先生在婚前买了一套商 品房,是抵押贷款的,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婚后是我们共同还款,那如果我们离婚的,我有没有一半的产权? 2.因为我先生是外地人,小孩的抚养费能不能一次性付清? 按月付的比例是怎样计算的?如果他不按月支付,法律上有没有强制手段,而且他在外地
40天前,我朋友开车撞一个人,当时检查只是轻伤——肩膀处部分韧带断裂,车被他个人开走,期间被撞者一直住院,给其付医疗费用7000多元,年后3000多由他垫付,现在商量出院事宜,他索要15000元,否则不给车,我查阅相关法律后得知:误工费3000左右,营养费2000左右,加起来也不到10000元,现在想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情况是这样的,我与21户业主(一整栋楼剩余21套房子)于2009年11月购买了顺华房地产公司的世纪星城兴业园的房子,位于北京通州区果园附近。在合同中提到了开发商已把房产抵押给了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当时并没有在意并办理了开发商指定银行贷款,贷款银行是中行。 合同中规定交钥匙日期为2010年4月30日。4月30日前除去
公司没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我们依法可以享受哪些权利,咨询一下,谢谢
我们公司没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而现在公司不用人了就叫我们走人,我们有没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做一次体检,如果身体不健康属于职业所害,能否向公司陪尚医用费用,还有就是我们面临失业,是否能向公司要失业金?
我有一朋友,几年前接受了一男人得追求,后来他们同居了,同居后她才发现,那个男人原来已经结婚了。而且家里还有小孩,当我朋友知道后,就提出分手,谁知那男人却花言巧语的承诺她,他会回家和她老婆离婚的,就这样两人走在一起,然而不久,我朋友怀孕了,她带着那男人一起回家了,朋友的爸妈很是着急,吹他们赶快结婚。为
您好!陈律师。虽然说村里的做法违法,但是如果我告他们是不是也要发很多钱啊,如果太困难的话,我怕我会承受不起啊!而且我应该怎么样做才能把钱拿回来啊?我们这一个县(修水)都这样,就算我这样说也不会有人理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