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私人厂里上班的,并在试用期辞职了,但已经几天没看见会计管工资的人了,我就去找老板问他我工资问题,听说叫哦我发工资过来拿,但我要到外地去了,他们也没办卡,我叫他们打到我卡上他们不愿意,这样我在辞职走之前能拿到工资么?
2008年10月10日面试通过进入公司开始试用期工作,2008年12月22日提出离职请求,但是老板说要有交接过程,于是我的正式离职被定在了2009年01月15日,但是在昨天被告知,走的时候只能领取上个月也就时12月份工资,其余部分要到2009年2月15日领取,我想问一下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进去的时候签的是试用合同,但是过了4个多月了还没转正,于是我提出辞职,和公司不欢而散。然后我要回公司拿没满一个月的工资,并要求公司帮我把前4个月的金补齐,公司以未签正式合同为由,并且私自克扣了我未满一个月的所有工资,请问我改怎么办?
因为违反了规章制度,就是在一次数量清点的时候出了错,而被公司开除,却不给工资(试用期已过),之前也没签制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请问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试用期内个人提出辞职,应在多久的时间范围内提出,工资待遇应怎样支付给我,试用期内没有给缴纳保险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试用期内辞职,需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等待回复,谢谢大家
请问公司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没有和员工签定合同,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试用期内个人提出辞职,应在多久的时间范围内提出,工资待遇应怎样支付给我,试用期内没有给缴纳保险合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试用期内辞职,需给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吗,试用期内没有交保险,会有补偿吗,等待回复,谢谢
你好,我在一个地方上班,面试时店长说试用期一个星期,试用期间按天算一天三十,上班九个小时,试用期完后可双向选择,就是留下或者离开,我上了七天班,期间没签什么协议,但是有交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上了七天班,下班的时候跟店长提出辞职的事,结果到了发工资的时间没有工资,这样合理吗?我打电话过去问那店长,她
我是个文员,当初在签试用期协议的时候,上面是明确了试用期工资1200,转正1500。但是转正后的工资和试用期是一样的,好几个同事的工资都和协议不一样。请问试用期工资占正式工资的80%有法律依据吗?
我们公司是做房产中介的,我应聘的店是通州加州小镇店,我于11月23号办的入职手续,公司合同上写工作不满十五天离职无工资,前两个月试用期如果我辞职,要补偿公司五千元的违约金。12月2号下午公司决定关闭加州店,这时也没给我们员工任何交待,就说等通知。4号下午公司让另两们同事去别的店上班,没提我的事,经询问后公司
本人4月6日办的入职,工作五天,事假一天,4月13号因为发现自己眼睛长时间面对电脑会干涩并带有刺痛感而不适合这份工作,故申请离职,这个算没有提前三天通知吗?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特殊,另外,我没有对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五天的工资要得到吗? 公司有我的考勤记录
我在一家私企昨天干完就算到试用期的半个月了,如果我现在提出辞职,工资是不是按当初说好的试用期标准足额支付15天的?可如果他们不给我该怎么办?请回复具体一点,我在这里工作我能保留的证据只有明天给他们发送的工作日志,其余的考勤记录和办公司里的录像都在他们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