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公共场合丢失了包,内有重要物品,并在当时报了警,该场所有摄像头监控正好拍到了盗贼的长像及偷窃过程,是侦破案件的重要依据,但其管理人员不充许我们个体去拷贝这段盗窃录像,当民警赶来时以下班为由拒绝当时拷贝,但事后确把证据(这段录像)删除,该场所的工作人员属什么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我们在公共场合丢失了包,内有重要物品,并在当时报了警,该场所有摄像头监控正好拍到了盗贼的长像及偷窃过程,是侦破案件的重要依据,但其管理人员不充许我们个体去拷贝这段盗窃录像,当民警赶来时以下班为由拒绝当时拷贝,但事后确把证据(这段录像)删除,该场所的工作人员属什么行为?我们如何维权?
10岁儿童在海军广场喷池中由于漏电而造成中电溺水死亡。请问这种事故属于那种事故?应得到那些赔赏?现在处于协调解决中!但责任方拖的时间太长(事发已半个月)受害方仍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受害者和家属得不到安慰!(受害人在大连上学已5年!)
我所在舞社因要装修,会员停课休息,舞社方说装修前要求会员把放在舞社公用柜子里的物品都取走,通知贴在舞社楼道内,舞社官方微博、微信、却没有通知,更没有电话给会员逐一通知确认,这样的话如果在装修前贴出通知时会员未曾亲自来舞社上课的话,是看不到此通知的,这种情况下舞社在装修之际以通知已出会员未来领走物品为
房屋依法律文件分割,客厅房间等各属于不同人,但经过的过道没有有效法律明文属于哪一方或其他规定,在过道边摆放私人鞋物是否可以
公共场所随意放置私人物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否申请赔偿
我回家的路上从我家楼前的楼梯上楼时,因为是在楼梯上行端绑着一个小孩子玩耍用的吊床绊倒,但当时没有小孩在玩耍,其监护人也在5米以外,并没有对其吊床周围的行人作出有效安全提醒,致使我摔伤,和手机耳机等物品的损坏,我可以要求那家绑吊床但未对其周围安全做到监管义务的人申请赔偿么? 如果可以 请提供给我相关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