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公共场所随意放置私人物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否申请赔偿

公共场所随意放置私人物品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可否申请赔偿 我回家的路上从我家楼前的楼梯上楼时,因为是在楼梯上行端绑着一个小孩子玩耍用的吊床绊倒,但当时没有小孩在玩耍,其监护人也在5米以外,并没有对其吊床周围的行人作出有效安全提醒,致使我摔伤,和手机耳机等物品的损坏,我可以要求那家绑吊床但未对其周围安全做到监管义务的人申请赔偿么? 如果可以 请提供给我相关的法律法规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0liji0(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06-26 19: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