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彩电发生爆燃,虽未造成人身及其他财产损失,可否要求厂家赔偿?

彩电发生爆燃,虽未造成人身及其他财产损失,可否要求厂家赔偿? 独居老人在家正常看电视时,突然电视机无显示,随后发生爆燃(起火星、火苗等现象),所幸老人躲闪及时,且周边无易燃物,未造成人身伤害和除电视机本身外的其他财产损失。

彩电系大型电器卖场出售的正品,且发票等一应俱全。
电视机及相关说明书、发票等均无标明安全使用期限。
虽然电视机过了店铺保修期,但是仍未超出《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所定的期限。

可否要求厂商回收原报废电视机(按照原来购机时的半价回收),并对新买的其他品牌的电视机予以相应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odga(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2-04-18 19:3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