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生有两子(即我父亲和伯父)。解放前我爷爷分得一块宅基地,起了一座四合院。解放前伯父因工作已把户口迁出(一直未回来过),但伯母及其子女仍与爷爷奶奶及我父亲一起居住。解放后进行土地改革,原来的四合院及周边的宅基地全部归属到我父亲名下(档案局存有我父亲名下的土地、房产证存根)。1994年老家四合院被台风吹塌,因此我父亲与我堂兄(即伯父的儿子,在外工作)商量准备重建,但我堂兄置之不理,也不愿意出资共同重建。为有一个安稳的居住环境,我父亲通过多方筹集资金,于1997年10月在原来崩塌的老屋的地方重建了一层楼房,并搞了房屋土地使用证(使用证的户名是我父亲的)。现在堂兄及其儿子从外地回来要求平均房屋和其它宅基地。请问,我堂兄有权均分这些重建的房屋及周边的宅基地吗?费心了。多谢!
请教一个问题有点复杂让您费心了: 1.农村宅基地分户问题,我家有一个我爷爷名下的农村宅基地,我家有爷爷奶奶爸爸弟弟我五个人在一个户口里,现在要动迁了,根据有关规定:“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达到结婚年龄的可以分户”分出来的宅基地属于谁?谁来出建房费用就属于谁吗? 2.假如我用我家动迁的钱来建分户的房屋,那这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我朋友在农村有一块祖传的宅基地,他有一个未成年的儿子,因妻子已经去世,和一个丧偶的妇女(带两个男孩)同居在一起(未办结婚证)。现在我朋友想将这块宅基地让给那妇女,这遭到所有亲友的反对,但他完全听不进去。请问,怎样才能阻止他这么做?他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关注! 本人家里有块农村宅基地,父亲是居民,母亲是村农民,80年代统一办理集体土地建筑使用证(后面简称土地证吧)时是父亲去办的,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2001年父亲去世后想把土地证名字改为母亲的,地上有一层96年报建的房子,只有建筑许可证,并没发现有房产证(清远农村都不发房产证?)由于当时
情况是这样的,解放前有亲兄弟三人住在一块宅基地上,三家的房子盖成一个院子。解放后,这面向东一家无后,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这家就还有公公和儿媳二人住在一起。这媳妇于七十年代过继了西边邻居家一子做继承人。这家邻居和这位媳妇家紧挨着,一家不隔。当时这位过继子已经结婚,并且有孩子,继母家公媳二人住三间草房。过
我外公1989年12月去世,当时名下有一院农村宅基地,并有土地证。前几日涉及政府征地问题,我妈妈才知道:舅舅已于2002年换发新土地证时没有通知我妈就已将土地证换到舅舅名下。舅舅2009年10月去世。舅舅的子女现在认为土地证在他父亲名下,他们拥有全部继承权。请问:法律时效是否过期?我妈现在还能否追究自己被侵吞的合法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急需解决,麻烦贵律师事务所给予法律援助,谢谢!需援助的概述如下: 无子女的老人(男女)都已过世,两老人不是农村“五保户”。两老人生前有两间房屋,男老人于1990年过世,女老人年事已高无钱无能力料理后事,当时男老人堂弟征求其侄子们(老人共有4个侄子,大侄子已故)意见,是否能共同负责其
我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我随母亲和现在的继父生活,现在亲生父亲去世了,但奶奶还在,村上就有人在亲生父亲的宅基地上又盖起了房子,他们是不是属于非法,他们说是因为没有继承人,奶奶现在找到我,说是我是他们的继承人,这样可以吗,我该怎么办,有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