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于2003年6月进现在单位,于2004后签定合同,单位并以此缴纳养老等,现在单位因卖出,于本月底与我提前解除合同,那经济赔偿单位只从2008年算起,对吗
再请教下,像我有这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
我是05年进公司的时候,公司是外商独资的在上海的办事处,当时签的书面合同,合同期是一年。 06年6月时,公司做了考核并且相应的增加了工资,但是没有签新的书面合同。 07年6月时,情况同06年6月。 但是在07年11月份,公司结构发生变化,要自负盈亏。公司和我们重新签了新的书面合同,合同日期是07年11月20日--08年11月2
你好 我的情况具体是这样的:我2006年4月份来公司工作,直到2008年公司才与我签了合同,当时公司说要签2年,但我只签了1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在2009年1月12日公司通知我不合我续签合同,(2009年1月11日前公司没作出合同到期的任何回答,我也没向公司做任何回答)。现在我要求公司给我1个月的经济补偿,并且把2008年发布的
我想问一下现在有没有出台有新的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法律。里面有提到"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现在有
问题1:签一年的合同怎么是13个月? 我是08年3月10日入职,可是合同是到09年4月10日止,为什么是有十三个月啊?我试用期二个月是包括在内的,谢谢! 补充:新的劳动合同法里面,应该是合同里面包含试用期吧.也应该是一年内(12个月)里面还包含我两个月的试用期吧???? 这个是合法的吗?? 有的网友回答我的问题是: 没有问
从一个企业调入一个新成立公司后一年,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没有规定?谢谢律师! 新公司是由几家公司成立的有限公司,新公司录用人员是从这几家公司里录取。
我于2007.2月进入公司,与公司签了3年合同(2007.2--2009.12)2008.12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裁员,但我又没离开公司,继续在那上班。2009.12月公司宣布破产,通知我下岗,却要我补签2009年的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可以争取哪些合法权益?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是 最新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 我是2008年4月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 应该是2011年4月到期 我想咨询的是 我听说如果合同到期 我不想跟公司续签离开的话 公司按照劳动法也应该会有相应的补偿 补偿的标准是N+1 就比如我是三年 就应该给3个月+1个月的补偿 标准是上一年的平均工资 ?是这样吗?
你好! 我是2007年4月进的公司,最近的一份合同是11月30号到期,到期后公司不予我续签合同,是否应该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应该怎样计算?谢谢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