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服装厂上班,辞职时工厂以活忙缺人为由拒签辞职,结果我直接走了。后来我上工厂要工资工厂拒绝支付,此事已经经劳动局调节多次,未果。我该怎么做,最后结果会怎样?待回
我于7月份在中南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原定于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主要工作职责是组建并管理销售团队,从7月份到8月底一直在招聘和培训及带领新人,9月份因公司拖延8月份的工资,员工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了讨要工资上,业绩当然就做得非常差。其中8月下旬时公司要求签合同,结果员工签好后公司并未签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麻烦一下您帮我分析一下: 一:公司任命我为车间主管,每天必须与员工同时上下班,2010年7月超长加班240个小时(有考勤卡),但公司却以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资为由拒签加班单;现在我提出人加班费时他们却以我没有加班单来拒绝。 二:2010年整个夏季,公司只给每位员工两箱廉价饮料抵
我从09年12月8日至10年10月8日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私企工作,工作内容复杂,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的,我多次要求签劳动合同,公司找理由一直没和我签,最后把我辞退,其中约定试用期是二个月,转正后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我一直拿了五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从5月开始工资调整为2600元/月.工资条上写的是基本工资2600元,没有其他补
2007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关于工资部分,写的是“月工资”为2000元,每年1月份有口头的调薪协议,劳动合同上没有做更改,仍为“2000元”;到2010年12月份,实际的月工资为6000元,公司除了年底有双薪之外,没有其他的奖金;2011年1月,公司要实行绩效制度,要将月工资的50%做基本工资,50%做绩效工资,我不同意;公司说
我在一工厂工作9年,因上级个别领导以管理不善口头降职为普通员工,我不满决定,于是提出辞职,我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前一个与辞职,但是辞职的时候所有相关部门都签了同意离职,但发工资后我发现工资扣了接近一半,问公司时说的原因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离职,请问公司有权扣我的工资吗
我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员工,档案工资2460元,04年股改后 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保底效益工资800元,每月领取;另一部分效益工资(开始是季度领取,后来是半年,去年又变成一年)。当今年2月该领2010年那份效益工资时,公司告知没有效益工资,理由是去年其他公司发生了两起案子(携款),再就是指标各公司都没完成。但市公司
我三月份不去厂里上班了 二月份除了放假我是做满月的 现在在上班的人二月份工资都补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而厂里不补给我 我问一下应不应该补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