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与公司的合同附带一份竞业限制协议,现打算离职,请教以下问题: 请大家不要复制大篇文本内容给我,希望给些实际的建议,这是第一次发贴提问,没有很多赏分给大家,请多包涵,谢谢:) 1、竞业限制中列出: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 A:自营但不与前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可否? B:法律上如何定义是否真实存在竞争关系呢?举例我司业务是机票定购,如果现在公司的客户是牛奶公司,以后公司的客户是汽车,还算是竞争关系吗? 2、协议中公司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时间 A:写在合同期满后支付赔偿金,是否合理 ? B:如果合同期签的是2年,现在我只做了半年,是否要2年后再领取?? C:如果是这样,那离职后的一年半到二年之间,是否不需要受此协议内容限制?? 3、关于赔偿金的支付方式 应该是每月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无协议中无约定,是否有相关条例可参考? 4、如果最终公司说不需要对我进行限制了,原来签的协议取消,可以这样做吗?还是签了说要支付后必须执行呢?我知道如果公司不支付赔偿金,我可以不受此条款限制,但是这笔钱不少,我想离职了,还让公司少付应付的钱
本企业正在考虑是否要与重要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与员工签订了此协议,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想提前解除此协议,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了,企业该对此员工负什么责任?是否员工也可以提出要求企业给予相等的违约赔偿? 谢谢!
酒后驾车造成副驾驶座上的人员死亡(死者未系安全带,驾驶员有系安全带所以只有头部受轻度伤害),死者女,十九岁,家里有三兄妹,农村,一般工作。被告被测出酒精含量达80ml,目前已终身扣除驾驶证,还有机会挽回吗?死者与被告都有醉酒现象,应赔偿多少?被告家里也有几兄妹。条件一般。与及荦连其中受损的第三方出租车,
求助:关于在职员工补休婚假,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吗?限制必须在什么期限内休完吗?能否补休?
大家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在职员工补休婚假,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吗?限制必须在什么期限内休完吗?能否补休? 我所在的单位,关于婚假的规定是这样的: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法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晚婚增加婚假至十五天(含公休、节假日及法定婚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
XX公司的保密合同里: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A)种(没有做出选择
租赁别人转租的商品门面房,出租人不拥有房屋所有权,只是租赁其剩下的9个月租期,合同上注明不准卖牛仔和不准转租,而房屋所有人并不限制这些用途和是否转租。经房屋所有人同意,是否可以不用理会上面的限制。所处市场为开放性市场,房东本身并不限制用途,只是转租的人自己订立的条款。希望懂得合同法的专业人士予以解答
关于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请问这个经济补偿是不是必须的?如果公司不给经济补偿,签订的保密协议是否还生效?如果对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如果因为无法达成一致拒
1、我于2007年7月与苏州工业园区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企业于8月份就停业了,我的工资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正常发放,只是公司领导借款给我度日,公积金至今也没有缴纳,我于2009年12月1日提出辞职报告,8号离开,未满一个月提前通知期,算不算违约?2、公司在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中才加入竞业限制与保守商业秘
律师:您好! 公司与我签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持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
公司与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付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现在我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没问题了吧?我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解除这个协议?
本人一家建筑单位(乙方)解聘后,到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工作。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个人先违约,但一直未收取原单位的补偿费用,且原单位暂时不知道本人现工作单位达8个月。协议规定限制时间是两年。因档案关系要迁移。原单位肯定会知道现在的就业情况。请问本人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