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求助:关于在职员工补休婚假,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吗?限制必须在什么期限内休完吗?能否补休?
求助:关于在职员工补休婚假,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吗?限制必须在什么期限内休完吗?能否补休? 大家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在职员工补休婚假,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吗?限制必须在什么期限内休完吗?能否补休?
我所在的单位,关于婚假的规定是这样的: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法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晚婚增加婚假至十五天(含公休、节假日及法定婚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增假期间的月工资标准按照本人工作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执行。婚假不得分段累计休假,不得补休。员工请婚假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我是2008年5月上旬结婚的,因为当时和妻子商量好赶在2008.8.8日去办理结婚登记。单位这边因为没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只能按2008年的带薪年假请假结婚的,现在想补休婚假不知能否得到法律上的允许和支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在登记结婚后在多长时间内还可以享受婚假待遇,哪里有相关时效性的法律规定呢?
请律师朋友们帮忙解答下,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yu20……(北京-密云县)
提问时间:2009-01-06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