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诉讼在08年由当地法院经调解后达成一致,债务人却一直没有履行,并在09年办理出国去斯里兰卡打工,目前回到国内,短期内还要出国,已经具备偿还能力,而且我觉得该人只有用限制出入境的条件才能迫使他偿还债务,但我与当地负责本案法官联系要求限制条件后,法官说在当地出入境公安管理处竟查无此人出入境信息,而且告知要有债务人护照复印件提供后才能到省高院申请办理出入境限制手续,我担心失去良机,请教有何快速直接有效的方法帮忙解决?谢谢!
黄某欠黎某三万块钱,而且写有借据并按手印。一年之后黎某多次打电话给黄某,叫其还钱,黄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最终于黎某忍不住,因为要急用钱,所以找社会上几个闲散人员李某等人,委托他们帮忙要债。李某等人在某日经黎某指认黄某后,将黄某强行带走,并关在一间出租屋。然后出示借条,叫黄某还钱。如果不还就不给黄某吃
你好律师!我现在涉及一件经济纠纷案(我是搞外贸的,厂家给我的货不是原先我定的货,同时他们还在给我的货中掺杂一些仿名牌。以导致我的生意受到严重的影响。所以我和厂家交涉把余款作为补偿金,但是产家就将我以“不还债”为由告上法庭),法院已经向我发出传票,一个月后开庭审理,但是现在我本人急需出国办理业务。如果
法院强制执行结案后还不能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剩余欠款债主是否还可以继续无时限的追讨?
我与2003年2月在建设银行宝山支行贷款23万按揭购买蓝鸟轿车一辆《3年期,首付10万,含沪车牌》。此后由于个人原因无力偿还,于是建设银行宝山支行在2003年8月起诉到宝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宝山法院执行庭经调查后确认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无偿还能力,也其他财产,所以决定将我按揭购买的蓝鸟轿车强制执行并通过拍卖后
债务人(女)因做生意借有五万元钱,说是按月返还本利,但只返还一万多元就消失了(听说是赌钱输了好多),其丈夫拒不还钱,但有房产,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判决进行还钱?
1:我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老公有债务,当无法偿还的时候,他是否有权利用我婚前的房子偿还共有债务。 2:是否可以婚前做公证,如离婚婚后谁借的债务谁来还?
我起诉的个人借贷不归还一案,共4万元。法院已判决胜诉。但是现在借款人拒不归还,且持绿卡去了国外,所以目前找不到人,无法执行。 我想申请强制执行, 1)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限制出入境?以便在其回国时能扣留到他。 2)他目前在国内的房产因为户主是其母亲,所以也无法对其房产执行。但房产迟早会回归他的名下。但是
借款合同上注明如未按时还款,在债权人所在地上诉,如果债务人是异地的,可以直接保全账户,并在判决后,法院去异地查封有效的财务么。
1,丈夫去世前的债务妻子不知情,去世后债务到期债主起诉妻子让她来偿还,这才知道丈夫去世前的债务。可是丈夫的借款并没有用到家庭生活上,具体借款用到什么地方妻子也不清楚。结果法院的判决是所有的债务都有妻子来偿还,并冻结了妻子的工资,目前妻子一份钱也拿不到无法生活,请问这样的判决合理吗?而且已经过了上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