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日资企业,因为日本地震而导致有些货没法运到中国,于是,常白班的每天都出勤,本来两班倒的我们被告知上一休一,每天8小时,管理者也是每天出勤,然后公司发一通知:上一休一的员工,以后必须每月上满168小时,没有满的员工在8小时以后就要无偿2个小时,除非上满168小时,否则连节假日也要无偿还班,请问一下,企业这样做是不是就只为了管理者考虑,不为我们职工着想,毕竟不是我们的问题,公司让管理者上班,却不让职工上班,是否就要牺牲我们职工的利益,每个月拿个基本工资,平常每个月都要还一天班,现在比如4月,清明放4天,除去星期天,剩下20天,我们只能上10天班,一天8个小时,也才80个小时,那还有88个小时就要无偿还给公司,5月还要待定,请问我们该默默接受吗???
公司押1000工资 扣200工资 不签合同 不交金 国定假日照常上班 不按照国家规定给工资 原本是做12小时休24小时的 因为这里找不到人 就我们两个轮班上24小时休24小时 这个算不算加班费?
我想问一下,如果到了合同期,公司不提前通知我,属于违法吗? 我是02年4月进公司的,今年12月份合同到期,那么如果公司不提前通知我,那他应该怎么赔偿我?
有一位律师说“可以尝试申请工伤, 但严格说来不是工伤,而属于公司侵权,因为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未能保障参与人员安全,负有赔偿责任。”不知道他的说法是否正确。那天的聚餐送别离职员工那天,老板,财务,采购,所有办公室人员都参加了。我老公的公司目前说是医疗费用现有公司垫付,等出院后再商议。还送了电脑到医院,
您好!我2009年12月份于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公司现在口头通知我我被裁掉,请问公司应该给我怎样的赔
您好!我2009年12月份于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公司现在口头通知我我被裁掉,请问公司应该给我怎样的赔偿?谢谢
跟同事发生争质,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两个人一起开除,我的合同到期是到2.11的,但做到是3.5号,公司也没有和我 续签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们有关规章制度内容什么的,只有在商厦有一份员工手册是讲到不能和同事吵架什么的,但是说罚款没有说开除,我因该申请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