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去年不幸去世,我想把房产证改成一个人的名字,证上份额写明他拥有百分之一,我拥有百分之九十九,他之前有过一次婚姻,有一个儿子,我去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告诉我,他儿子可以继承他百分之一的一半,也就是百分之零点五,建议我跟他协商,买下他的份额,经过协商无效,他开出了天价条件,不然就一定要把他的名字写上产证牵制我,我想通过法院解决,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
我家院子里有两间大小相同平房,一间是我哥哥一人所有,另一间是我和我姐姐共有的,这两间房都是继承下来的。 第一个问题:我和姐姐共有的平房的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各自所有的比例(我们是没人50%的),现在建委说我们自己签字的协议无效,让我们去公证处公证,我想问一下这是必须的么? 第二个问题:这两间平房继承后,因
想请专业的律师根据以下的具体情况来解答一下问题: 先介绍一下家庭成员情况,男主人与妻子,一个儿子与儿媳妇,一个两岁小孙子,男主人另有父母及兄弟姐妹(母亲为亲生,父亲为继父,兄弟姐妹为继父与母亲所生),现男主人去世,请问房产该如何分配(没有遗嘱)。 妻子肯定拥有房屋的一半产权,另一半要如何分?是否
请教:关于房产份额过户的问题,谁能告诉我 是这样的,我28岁,未婚,父母有自己住房,今年在南京地区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写了我和我父母的名字,约定产权比,我99%,父母占1%。 房子刚拿到,现在家里商量,想把父母名字在新购的商品房上去掉。 请问:减少名字是不是办理赠与或转让手续,其间产生的费用,比如
1994年老母亲借用长女名字买村证房养老居住至今,2008年母亲患脑血栓生活不能自理,长女一家见利忘义,三年多未尽赡养义务,不顾亲情想要独霸老人房产,老父亲无奈将长女告上法院,被告长女同意法院做调解,她要老父亲给她更名费6万元,不尽赡养义务且老人百年后要继承权,请问各位高手法院会这样维护不孝之女的利益吗?
房产证上只有丈夫、婆婆、公公的名字,房产证是结婚后办的,买房款有一部分钱是用我和丈夫的公积金贷的款,但还款是由公公婆婆还的,我们没有还,请问离婚时我能分到这个房产的部分产权吗
我和老公于2009年以4万元从单位同事王某购得一二手房(此房是铁路福利房,产权是在王某老婆名下,但当时买房双方都是同意的,而且都在购房协议上签了字)但我们没办过户,因为是福利房,只有百分之七十的产权,要办过户还要交百分之三十的差价和过户手续费,因为我们当时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过户,所以约定需要过户时再说,但
我们家在黄石有一处1920年建的房产,所有证件都是我母亲的名下,现母亲年事已高(85岁),想把该房产赠予自己的4个孩子,而把她自己在1991年盖的另一处房产(60平米)赠予其他孩子,不知怎样办理。
我丈夫和他前妻有一个孩子,归他妻子抚养。我和他结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上丈夫和我两个人的名字与写上丈夫、我、我和丈夫生的孩子三个人的名字有什么区别吗?还有就是如果是丈夫一个人的名字会是什么情况呢? 那么如果我丈夫先于我去世这三种情况下他和前妻生的孩子所占的比例是多少呢?谢谢各位律师百忙之中的解答!我
我朋友把他动迁的房子卖给我了,买卖合同也有,抵押证也有,他的儿子和老婆和妈妈都签过字同意把房子卖给我的,可是他因病去世了,我到时候可以过户吗?他们家人会拿回房子吗?他去世了我叫谁过户?怎么过户?谢谢你们帮我看看怎么办?急!
1协议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反悔 2他们家快拆迁了,所以就赶着先领证结婚了,之后过来二月她们家拆迁了,拆迁时是按照原来面积而赔付的。拿的房子都是他爸的名字。可现在我们要离婚,这房子应该有我的份吗?? 我们结婚后没有共同房产,就住在他们家拆迁拿的房子。他们家一共拿了400平米房子,如果有我份,我应该得多少?他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