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我和老公于2009年以4万元从单位同事王某购得一二手房(此房是铁路福利房,产权是在王某老婆名下,但当时买房双方都是同意的,而且都在购房协议上签了字)但我们没办过户,因为是福利房,只有百分之七十的产权,要办过户还要交百分之三十的差价和过户手续费,因为我们当时已经没有多余的钱过户,所以约定需要过户时再说,但房本给了我们,现在王某要求我们办过户,原因是铁路分房的新政策是要新房,必须是无房户,所以只有办了过户,他们就可以再分一套福利房,在这之前王某已经分得一套福利房,但又转手给别人,而如何我们现在过户的话,我们也得交公,可因为我们是两地分居,我在陇西,他在兰州,我们买这个房子也是为了在陇西有固定居所,如果现在过户的话,房子就必须交给单位,因为我老公也要了兰州单位的福利房,而且我们也就在陇西没有固定的居所。我的问题是我们现在不办过户算违约吗,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xtzzx……(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1-03-22 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