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9年3月10日进某公司,2个月试用期。录用时公司要求每人填写员工资料表,以及提交身份证,但我填写时将年龄减少5年,自己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上的也是少了5年的(其他员工必须上交身份证原件,有公司复印好后还给员工),员工资料表有一栏声明栏,即要求员工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任一关键项发生更改,必须在7天内告知公司,员工资料表上有自己的签名。 公司月3月17日将我上了工伤保险,但用的是我提供的假的身份证号码。 我与4月26日发生工伤,并住院。经查我正确的身份证号码没有上工伤保险。 4月底前公司的其他人员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我由于住院治疗,没有签,至今也没有。 请问: 1、公司是否可以以我不诚实告知一项来起诉我吗,以此理由可以拒绝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吗? 2、我可以告公司不在员工到岗后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吗? 2、若不补签订劳动合同,因后续的工伤医疗费用,及伤残等级评定还都需要劳动合同来佐证,我该怎么做? 3、提交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能否让公司到工伤科将原来的号码改掉,以便,我的工伤保险仍自3月17日就有效? 4、工伤后,5月20日出院,至今都在家里,现在公司可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 5、怎样做,可以对自己最有利? 谢谢。
农民工在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为按合同发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非工伤责任认定
我弟弟在东莞厚街一家电机长打工2年余,他们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为职工购买5项社会保险,仅买了工伤以外险1种。这样合法吗?另我弟弟在休息时间在厂外被人抢劫致重伤,发生几万元治疗费用,因没保险只能家里承担。问:发生这种情况,因厂里没买保险不能享受医保,厂里应该承担责任吗?如过该承担责任请指明支持该认定相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未与用工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是否可以鉴定为工伤.伤者是否要
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上高架拿工具(工具系自己的).不慎失足.(L2腰椎爆裂性骨折.已安装钢板.医院治疗费用是公司所付.从5月4日到5月27日已用医疗费3万元).后据用工方说.出事点本不应该有人去那.而伤者未带安全帽.现在我们私下协商一次性补偿.公司提出3万.我们要求5万(出去已用医疗费) 1:伤者48岁.未买保险
我爸爸今年59周岁。 事情经过: 2009年8月底在江都某建筑工地被塔吊从三楼刮到坠落至二楼(未违反任何规定)。当时右肩关节脱落。在工地方进行多方医院检查后,在一诊所进行外敷治疗,治疗一个多月未见效果。10月下旬发现头顶胀痛,经查为慢性硬膜下血肿,进行了开颅引流手术,术后未发现异常,住院期间后又发现胸骨
m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工伤的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赔偿呢?
m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任何保险,工伤的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赔偿呢? 脚踝断了一条骨头
公司是按照总工程造价投的保,我刚来这公司5就发生了工伤,还没有和公司签合同,问我这工伤保险公司赔不赔。
我1996年一月进现在的这家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2008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前一直未买养老保险,直到2000才开始买,到2002年才开始买住房公积金,直到现在也没有买失业保险,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么?如果能拿的话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