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位于xxx栋xx号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一年
二,租赁费每月500元,一个月付一次。
三,正照,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必须乙方支付。
四,委约责任,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终址合同和租赁期内转租他人,必须告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若甲方在租赁期限内终止合同,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拆迁除外)
六,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备注:本房合同一年一签以后每年签一次,续签动本房拆迁为止,不得上张房租。(我甲,他乙)
我想问我和他签合同时说留一间,但没写在上面,我想我续签可否添加条款,还有就是我这房他在这做门面房做生意,我可要求他不当门面房使用,
我现在要我的那间房,我因该怎么办
您好,我这个问题是怎么解决? 签合同后 房屋代理人拿了全部定金XXX元. 房东2天后联系中介不让我租了,说只给定金.我应该拿,定金XXX元+按合同违约金XX元=XXXXX元. 2009年3月X日 本人+中介+房屋代理人 ,中介跟房东通话后 ,确认,在出租房里 签了 上海市房屋出租定金协议书 编号:XXXX 我只些一些 关键内容 ,写了: 出
房屋出租协议 甲方:XXX 乙方: XXX 经甲.乙双方协商,愿立下列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于XXX地三层商品楼租给乙方(XXX)经营家电,不得转租,非则按乙方违约处理 二.现租期为3年,协议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 三.房租为每年二万元,入住前交齐一年房租,并交一万元房屋租赁期抵押金(
房屋出租协议书 民房一座,出租给乙方一年,屋内一切设备 维护 维修归乙方管 甲方不予负责,出租一年出租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预交200元 倒4月15日不租预交200元不退。 如不租加赔钱400元。 甲方 我的名字 乙方 他
我有一套二住房在2008年出租李某,当时签了一年的租房协议,一年期满后,李某继续租住,但没有再签协议。又过了半年,李某打电话说他要办一个什么优惠,需要我和他签一个两年的租房协议,我好心,想的是帮他的忙,就和他签了协议。当时协议上写的是房租是800元一个月。(签此协议的出发点完全是为了帮他办优惠)现在又过了
出租时间: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租金为人民币9000.00元整)。如无政府征用,买房等其他因素变动可租三年,(每年租金应在当年的9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我对这条不理解,这是一年生效还是三年生效?例如甲方已经收了乙方2009年至2011年的租金那甲方是否有权利在三年内的期间收回房屋 房东有没有权利在三年内转租给他
我遇到一个问题,房东和我在08年签署了5年的租赁协议,在09年又找我,和我签署了1年的租赁协议,在09年签署的协议中没有注明前协议无效或者废除的话语,请问,之前签署的5年协议是否还有效?
房屋出租期间,房东又和我签一个时间短的出租协议,哪个有法律效力?
房东在2008年和我签署了一个5年协议,09年他又找我说租给我房租价格不变,时间签署一年,在这个一年协议中没有提到前面的协议作废或者无效的字样,所以我不知道我之前签署的5年的出租协议是否还有效?还有这2个协议,哪个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