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出租协议毁约
房屋出租协议毁约 房屋出租协议书
民房一座,出租给乙方一年,屋内一切设备 维护 维修归乙方管 甲方不予负责,出租一年出租费为人民币壹仟元整。
预交200元 倒4月15日不租预交200元不退。
如不租加赔钱400元。
甲方 我的名字 乙方 他的名字
2010年 2月28日。
可到了月底人一直没来住,我这房子不能空,我又找了住户,结果人家刚住进去,他就来单位找我,说他把手机号弄丢了,他还要住,要不就要我把200元钱还给他,要是不还就起诉我,真的上法庭了,这案子会判谁赢。我的新住户是5月1日搬进来的,这是我违约吗,他说我租出去没通知他,谢谢帮帮我,我很急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qwe847……(黑龙江-齐齐哈尔)
提问时间:2010-05-05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