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的,因那时单位分房我把她的户口从金华迁到杭州(一个人的户口没资格分房)。分到一套二室一厅,后来单位搞房改由我一人出资买下。请问这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我现在80岁,如我我走后这房产子女可以继承吗?如我写遗嘱把这套房指定给子女继承有效吗?
我是异地的城市户口继承唐山农村房产,请问所有权怎么算?我可否过户到自己名下?(继承形式是:哥俩共同继承一个房基地上的4间房并且有个大约200平左右的院子,有房照)另外我要卖的话应该怎么操作? 如果房屋拆迁(据说很快就要动了),我能否获得补偿?如果不等待拆迁的话我能出售吗?(不要再说哥俩协商的问题了,我俩根
我和妻子结婚生下小孩后不久父亲过世了,想请问房产第一继承人除了我母亲、我和我姐姐外,我的妻子和小孩有继承权吗?
我爷爷奶奶都已去世,我爷爷有儿子3个,我父亲是老大,二叔在上海工作,三叔是双残三级(无行为能力)监护人是我父亲,三叔自爷爷过世由我们一直住在一起照顾与赡养。(7年多了),我二叔平时对三叔基本不闻不问,一年最多来个1-2次。 我爷爷在平时和辞世前都有口头遗嘱讲房产过继给我,有邻居和无利害关系的亲戚作证
尊敬的律师: 您好! 1. 我外公外婆已年近八旬,膝下有5个女儿,无儿子,1986年四女儿为招赘入户,2000年因我外公胃癌手术后(手术费用由5个女儿平摊)负担加重而家庭矛盾增加,四女儿全家4口于2004年离家搬回招赘女婿原籍,至今年没有来一趟探视父母及未尽一分钱的赡养义务。 2.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者为我外公,1986年时
父亲去世了,房子是公房,我们姐妹两人,父亲去世时,我和母亲更的名,是母亲的名字,现母亲改嫁了,妹妹在借住,妹妹以结婚。母亲改嫁之前我们签的协议,母亲只有居住权,没有买卖权,我想知道的是:协议好使不好使!我有没有权利要这个房子,如果母亲写了遗嘱,好使吗?
父亲和母亲于20多年前去世,无遗嘱,有子女4人,留下父亲名字的农村房产一处,本人一直与父母居住,父母去世后就将房子拆除重建,自己用于居住,至今有20年,但一直到2010年才将父亲名字的产权变更成自己的,现在其余兄弟认为他们也有权利分此处房产。 问题1. 《继承法》说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当年我拆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