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1月份在长春重庆路*店买双女棉靴739元,在保质期内断底,于是于2011年1月19日换了一双,然后就放假回家了,慢慢发现换后的鞋左只整个鞋面皮质又褪色,于是从家回来后于2月23号去店里找他们能否维修,店员说把鞋放这他们鉴定后可能会把颜色补上,补不了就给换一双。可三四天后他给我打电话说他们鉴定的结果是那鞋是我打鞋油的问题,让我拿100元钱才能给我补色,我打的是无色的鞋油,怎么会是打鞋油的问题啊?之前的那双我都是打同样的鞋油也没有这样的问题啊,他们一再狡辩,把责任都推到我的身上,我该怎样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都做什么,请您给我一些建议。谢了!~
油漆产品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异议,当时已又使用方、销售方、生产方共同签署《赔偿协议》,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谁的责任,但说明由生产方承担赔偿全部损失材料费和返工人工费,未提及销售方应承担责任。 现咨询: 1、生产方现在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可否拒绝承担赔偿? 2、使用方可否就同样问
油漆产品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异议,当时已又使用方、销售方、生产方共同签署《赔偿协议》,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谁的责任,但说明由生产方承担赔偿全部损失材料费和返工人工费,未提及销售方应承担责任。 现咨询: 1、生产方现在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可否拒绝承担赔偿? 2、使用方可否就同样问
油漆产品在施工中出现质量异议,当时已又使用方、销售方、生产方共同签署《赔偿协议》,协议中未明确说明是谁的责任,但说明由生产方承担赔偿全部损失材料费和返工人工费,未提及销售方应承担责任。 现咨询: 1、生产方现在如果发现新证据证明使用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重大错误,可否拒绝承担赔偿? 2、使用方可否就同样问
你好,我是一名翻译。我国外的客人2009年跟一家卫浴工厂合作,向他们采购水龙头。其中一批货物里的厨房龙头销售后,体裂开来,引发漏水,继而使最终消费者所在楼的电梯,楼梯,天花板等等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在客人提出了索赔,金额达2万美金。并提供了裂开的龙头样品,评估师提供的损失评估报告,客人的购买发票等等
我于4月份在普陀区光新路乐购马连奴奥兰迪店购买一女款钱包,标价价200左右,承诺100%真皮,购买时折扣价为119元,现在钱包内部部分皮子已经开裂(明显不是真皮,相信我也不会用手撕我心爱的包包吧),前天去该店讨个说法,现任店主负责人也向我明说了此钱包非真皮的,但该店主也强调了一点:他们店里的产品都只是三个月保
问题如题,我和供货的水晶加工户也签订过了合同,但他拒绝承担我的损失,也不退还订金等。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