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参加培训,不参加培训就要被开除,培训后必须签订2年服务合同,合同期内如果离职,要赔偿公司2.5倍培训费,请问此合同是有效的吗?
该劳动者08年4月进公司,公司2月份绩效评估不合格,安排她培训,该员工拒绝参加培训课程,并不认可绩效评估结果,拒绝调换岗位。可以跟她解除合同么?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多谢啊! 绩效评估的标准是统一的表格,每年12月份开始由个人,部门经理双方来评定。根据这个发个人年终奖金。这个评定的制度是公认的。但是评定的标
我是广东顺德某大型知名民企的一名员工,我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制”,即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但公司老是在周一~周五晚上、周六、周日这样的非工作时间组织我们员工进行培训(例如找咨询公司的讲师来给我们讲课)。每次都规定不去就要罚款,我都已经被罚了一次(100元)。
我来东莞某一公司(公司注册是影视公司)已经上班已有5个多月,我是公司培训部的一成员,工作职责是培训小朋友的舞蹈.自然会有的小朋友喜欢和我一起玩.在我工作之余的时间里有培训部的小朋友到我家去一起玩,因为我也是比较喜欢这 几个小朋友,顺便在我家教他们跳舞(完全是用我下班时间).可是那天我突然被叫到财务办公室谈话
公司不遵守《国家劳动法》,居然还参加当地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培训计划”
公司不遵守国家《劳动法》:1.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员工都在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部分员工在公司上班已有3年了) 2.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 3.公司无故拖欠员工工资。 我们公司下属有电脑培训机构,因此公司参加了“成都市劳动力再就业培训计划”,而这项计划却是由地方(都江堰市)劳动局总体负责。 所以我现在不知
我所在的公司是每月上下午班,现在公司要求员工利用上午的休息时间强制进行培训,培训不给加班费不去按旷工处理,这样做违法吗?
公司要求培训,家中有事,已经请假,但等发工资时发现有扣款,未得到任何通知就以记过处分,并被罚款。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签订劳动协议 实习期辞职不给工资 借口参加培训未给公司创造价值
我进公司一个月,签订劳动协议,现在仍然在实习期,我提出辞职,但是公司借口说是因为实习期期间参加公司花钱请的培训,又没有给公司创造价值,所以不想给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事由:我是去年8月份在这公司上班的也签订劳务合同。由于公司结构调整,昨天突然口头上说要和我解除劳务合同。要我在2011年3月1日后离职,由于公司拒绝付支付代通知金。没法达成协议。今天(2月28日)公司在下班前贴了公告通知我明天不要上班了,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