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员工在三期内,严重违反公司的纪律,如何处理劳动关系?
我们公司有个女员工,现在是在哺乳期内,但是产假放了3个月,应该来公司正常上班,但还牵扯挪用公款的事宜,目前用尽各种办法也无法联系到本人,公司想把她除名,不知应该如何操作?
本人于2009年5月25日确认自己怀有身孕,由于当时身体情况正常未感不适,所以继续正常上班工作。直到2009年6月3日下午18点下班途中突感自己下腹涨痛,并发现阴道大量出血,已立即前往广州市海珠区妇幼就诊(急诊),当时因失血过多,面色发青。及后医生诊断为先兆流产,并且强烈要求在家卧床休息以及开出黄体酮服食,以便稳
公司拖欠工资,员工是否可以直接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用等30天?
我跟公司是有合同的,为期五年,我干了两年多,公司拖欠了好几个月的工资,现在我的工资被苛扣得厉害,而且签合同后也从未给我交过保险金。 我是否可以直接通知公司我不干了,不用提前30天? 我现在已经找好新的工作了,新公司让过完国庆带着离职证明去报到。 现在老板总是不在家,不来公司,打电话也不回。
公司以违反规定和我解除劳动关系问能不能拿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
我在公司从08年7月工作到现在,现在被以违反规定和我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拿到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我是工作是保安,队长对我有意见,闭路电视可以证明我有离岗,但那是帮经理出去买东西,这样怎么理解呢?
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是2007年2月5日进厂,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是:2007年12月30日止;第二次:2008年6月29日止;第三次:2010年5月26日止。 从08年开始计算已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但今次公司给我出示的合同书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我没有签,我已向他们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新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
我公司于2008年9月与该员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上半年的时间中,该员工多次在上班时间与其他同事闲聊,经过多次教育并没有改正,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制造类企业,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一定得经济损失,降低工作效率。所以于2010年7月对该员工进行了解聘。 该员工提出对他进行赔偿,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
我公司于2008年9月与该员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在2010年上半年的时间中,该员工多次在上班时间与其他同事闲聊,经过多次教育并没有改正,因为我公司属于生产制造类企业,这样的情况会造成一定得经济损失,降低工作效率。所以于2010年7月对该员工进行了解聘。 该员工提出对他进行赔偿,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
8月23号下午我不知道为什么就被公司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开除了,后来我不服气我有劳动合同的怎么说开就开啊?于是我找了上海松江劳动仲裁帮忙解决后来仲裁结果是叫公司天内赔偿我门,可是现在一点消息都没有啊,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