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与前夫09年离婚,有两套房产及儿子都归男方,5月份离婚后于09年8月签订协议男方共支付女方15万,每年支付3万元,分5年付清,协议生效2周内女方协助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男方在2内周内未要求女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一直拖着不过户,直到现在也未支付给女方的费用,并且在此期间男方已再婚,女方得知消息后,上门讨说话,被男方报警,男方在女方上门后才要求女方配合过户,因一年期已过,男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女方为保证自己的利益也未同意马上过户,现在反被男方告上法庭不履行协议,女方已上诉,已经于正月15开庭,开庭过程中因女方语言表达能力太差,情绪激动导致思路混乱,导致整个开庭过程被当大学教师的男方占了上风,现在女方需要写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补充证明材料交上法庭,请问应该怎么写,可以和她本取得联系,十万火急,求救,十二分感激!
此协议内容如下;如下协议:
财产分割
浦东新区Xx路XXX弄Xx号XX室,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中产权份额,房屋中家具,电器归甲方所有,房贷由甲方承担。
2.南汇区XX路XXx弄XX号Xx室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自愿放弃房屋中的产权份额变更给甲方,房屋中的家具电器归甲方所有房贷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补偿乙方人民币拾五万元整(2009年8月已付壹万),2013年12月31日前付清每年3万,5年付清。
4.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两周内配合甲方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5.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二周内迁出XX路Xx弄Xx号Xx室。
二.子女抚养
子女抚养变更由法院判定。
谢谢各位热心的律师朋友请加我的QQ了解具体案情24728567
就反被答辩人杨怀宇不履协议一案,提出如下补充答辩:
以下称反答辩人XXX为答辩人,反被答辩人XxX为被答辩人
、 一、答辩人是在半欺骗的情况下签订了这份不公平的离婚协议
不公平:协议中,被答辩人分有两套房产,现在价格240万,被答辩人一无所有,只分得15万元现金。按婚姻法规定,这对女方是不公平的。
半欺骗: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2009、年5月5日协议离婚,离婚后直到9月9日签订附加协议前,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一直处于同居状况,有北蔡房屋上下邻居和同事为证。因答辩人与被答辩母亲关系不和,此行为导致答辩人造成错觉,离婚只是为了哄被答辩人母亲开心,以后还会复婚(5月5日离婚当天被答辩人还送答辩人戒指),直到现在答辩人的私人用品还在被答辩人的家中,2009年10月3日答辩人还被被辩人邀请到家里居住……
二、被答辩人未履行协议
补充协议第3条,……被答辩人每年付答辩人3万,至今已经第三个年头,被答辩人于09年8月付给答辩人1万元,其它款项都未付给答辩人。
补充协议第4条,答辩人在本协议签订两周内配合被答辩人办理房室产权变更手续。也是就是在2009年9月24号前需办理完变更手续,但被答辩人并未在此时间要求答辩人去办理,直到10年3月份在答辩人的催促下才去着手办理。
就被签辩人答辩词中·但被答辩人一直声称工作忙,无法抽出时间来办理,……答辩人在此澄清,直到2009年9月20号前本人一直在失业中,20号以后才找到离婚后的第一份工作,有原单位安兴汇东同事及人事档案为证,如果需要配合被答辩人办理相关手续,也是可以请假的,不存在工作忙一说;双方口头约定,房产过户当日付清房产过户过户之日之前的补偿金,被答辩人同意·,答辩人在此澄清,根据无此口头约定。
离婚时被答辩人月薪5000多元,其母亲退休金3000元左。右,2011年1月份答辩人父母去北蔡的房子去看外孙,发现被答辩人已再婚并且有装修房子……这充分说明被答辩人是有支付能力的。
答辩人目前在上海居无定所,离婚后是净身出户,因受离婚打击,精神受创,至今工作也不稳定,没有积蓄,因婚后买北蔡处的房子,跟娘家亲戚借债2万元,至今未还清。家中父母已过六旬,且母亲有病。
综合上述情况,被答辩人有能力支付但一直不按规定履行协议,答辩人在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才申请一次性付清14万。被答辩人一再强调过户后再付款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因被答辩人严重失信,为了、保证自己的权益,故答辩人要求14万付清当日再协助被答辩人办理完过户手续。
基于以上理由,敬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临港新城法庭依法受理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我想离婚是因为我们已无法共同生活,但是我不知道我到底有那些权利,尤其是在财产方面。我们结婚时丈夫身无分文结婚一切费用都是由我打理,婚后生活基本上是AA制,他不曾给过我零花钱,反而经常向我要钱花。家里的大事小情需要花钱的地方我都要出资一半多(和他相比),儿子的一切费用也是由我出资。还经常恶语相加重则动手
我是山西人,我老婆是四川人,我老婆在没有做好结婚准备时和我发生关系并有了孩子,之后结婚感情一直不好,现在感情破裂,她对孩子不怎么关心,从孩子10个月开始一直由我父母带,我定期一个月看一次孩子,现在我们各自回到自己的家乡,分居半年多,我们想起草离婚协议,为了孩子的成长,我想自己带孩子,不需要女方抚养费,
我老公是一名外地部队武警军官,我们的婚姻是否算军婚呢?当我们的离婚协议无法妥协时,(例如,我拟的协议他觉得太简单不同意;他拟的协议我觉得太无理字眼抓得太紧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 若他拟的协议中注明一条"男女双方各自退还前期交往时的物品.即:男方退还女方母亲送予的黄金项链1条;女方退还男方及男方父母送给的金
我老公有赌博恶习,近两年输掉百万家产,到处借高利贷,现债主逼债。他染上赌博恶习后,脾气暴躁,经常打骂我,多次赶我出门,要我离婚,我不堪忍受,只得离婚。 2005年结婚后,生育2女,双方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10万元开一商店,现所住房子是他结婚前财产,他染上赌博恶习后,以进货名义到处借高利贷赌博,现在家无分
我于2007年底和前夫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女儿监护权归我,他每月支付女儿生活费300元,东部市场一铺面每年租金所得各半,婚后所建房子产权各半,自离婚起除了我拿走当年铺面一年租金后,他从未支付任何费用,由于我是从宜昌嫁入兰州的,这几年把女儿托付给我父母抚养,自己一人在外打工抚养女儿,打电话催要女儿抚养费无果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离婚协议孩子 归男方、 男方不要任何财产. 如女方要回孩子、男方需不需要给女方抚养费
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判给男方,但是6年来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不想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
离婚协议上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女方给男方2万元的补偿金,其中2万元的补偿金不一次性给付,从男方给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扣除,一直到使用完2万元为止,但在17个月后,考虑到孩子上学的问题双方变更了抚养权,抚养权归男方了,同时男方又起诉女方未按照离婚协议上的规定,支付他补偿金2万元,现在希望能一次行支付,请问,
要离婚了,孩子还没有上户口,作为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你好,是这样一个情况的。 我是广西人,丈夫是福建漳州龙海人,06年,我的孩子出生,今年孩子有4岁了,但是我们直到2010年的12月1号才领到结婚证的,我还没迁户口过来,孩子也没有上户口,但是确实是因为感情问题,现在需要离婚了,双方都愿意离婚,现在与他协议离婚,他不同意把孩子的抚养权让给我。 其实我们没有任
她与他都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她文静,他脾气非常暴躁。2007年认识半年后在家长的强压下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及家庭锁事经常争吵,他曾动手打过她,她报过警。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女方和女方父母抚养,她与孩子常住娘家,他从未支付过抚养费。他婚前向她隐瞒了巨额房贷事实,婚后,在女方已陪嫁一辆汽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