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女方如何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如何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她与他都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她文静,他脾气非常暴躁。2007年认识半年后在家长的强压下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和及家庭锁事经常争吵,他曾动手打过她,她报过警。孩子出生后,一直由女方和女方父母抚养,她与孩子常住娘家,他从未支付过抚养费。他婚前向她隐瞒了巨额房贷事实,婚后,在女方已陪嫁一辆汽车的情况下,他瞒着她,又借贷为自己购置一辆汽车。对于家庭生活,他分文未付过,但却强迫她为他还贷。他与她结婚至今,虽同在一小城,却分多合少,他经常连续三四个月不与她见面(她怀孕期最后三个月和孩子满月后的三个月)
如今双方都希望离婚,但他要挟她,必须把孩子给他,而且以后坚决不会允许她看望孩子。请问这种情况下,女方如何能确保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JYYWW(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0-12-21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