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3月22日丢失身份证,身份证号:452528197911055370。现声明身份证挂失作废。自遗失当日起,任何以此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签署之具法律效力之文件均非本人授意或签署,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负责。特此严正声明!
第一句话“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3月22日丢失身份证”多了身份证三个字,更改为“本人于2015年3月22日丢失身份证"
本人2007年底遗失身份证(第二代),随后马上到警署挂失补办,当曾时询问是否需要登报声明,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太大的必要,故没有登报声明。近日莫名收到外地联通的催缴单,我是上海人,从未去过催缴单上的地方,也从未办理过联通的号码,询问联通此催缴单真伪,尚未给与明确答复。但有可能是有人冒用我的身份证办理的,即便
2013年10月14日个人身份证被盗,网上查资料说要登报声明,才能免除相应的社会责任,请问按现在的法律规定,需要登报吗?有人说直接去补办一个就行了。
本人于2014年3月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遗失二代身份证1张。身份证姓名:韩立,身份证号码为:610423198903184***。现已挂失,正在补办中……在这我特别在网上声明挂失.郑重声明:自遗失时起此证件作废,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
我在2014年7月25日遗失了钱包身份证,遗失当天立即去了当地派出所,但是因为是遗失,钱包里的钱也不多,派出所没有立案,直接让我补办身份证,因为着急,所以去了市公安局办快件。 补办很顺利,但办完当天有朋友告诉我需要登报声明作废,虽然公安机关说登报自愿,为了免除日后不必要的责任,第二天我去了当地报社办理
身份证补办中,但是现在找回以前遗失的身份证。请问原来那个身份
身份证补办中,但是现在找回以前遗失的身份证。请问原来那个身份证还能去网吧用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