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身份证遗失声明
身份证遗失声明 本人于2014年3月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遗失二代身份证1张。身份证姓名:韩立,身份证号码为:610423198903184***。现已挂失,正在补办中……在这我特别在网上声明挂失.郑重声明:自遗失时起此证件作废,由此身份证所引发起的一切不当后果和以此身份证办理的一切事务、证件非本人意愿,与本人无关。故本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不当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别人以我身份证作身份证明或抵押时,若非本人持证,产生一切后果本人概不负责;由此张身份证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本人一概不予承担。本遗失证明声明后一切涉及到该身份证证件以及身份证号码的任何违法责任,本人一概不予负责。本消息发出后任何企事业单位在未证实持证信息人与此证信息一致的前提下所做的一切活动均属违法行为,本人一概不负责。如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人持此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请提高警惕以防给您造成损失,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特此声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fools(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4-03-19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