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于2013年7月份入职的,入职所签的合同是物流部仓管员,于该年10月份的时候调至人力资源部,后来于12月份调至公司分部做人力资源专员,一直做到现在,但近期公司以组织架构变动,强制发通知要求我调回总公司,并且调至物流部做仓管员,如果遇到这种调岗及调动工作地点的情况,公司是否属于违法,我可不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岗位及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我的合同还是之前入职时所签的,上面写着仓管员)
将员工调离原先工作岗位,并且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做法是否违规违法。
员工入职时以公司机关工作人员招入,现公司无故要将员工调到分公司下属基层单位工作,变换了工作环境和工作地点。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谢谢。
因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双倍补偿金?
我从入职开始,就在重庆市渝中区工作。 今年公司因换了领导,内部结构做了调整,要把我调到永川区去工作。 由于公司跟我们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工作地点只写的“重庆”,而不是“重庆主城区”。 但是我们从找工作到入职,双方都是说在重庆主城区工作的。 现在,我不同意工作地点变更,公司出了书面通知要求我要么到岗
各位律师好: 1、我是2006年进入当前公司工作,与公司深圳总部签署了3年的劳动合同; 2、2009年初,响应公司号召,到公司在非洲的代表处工作,因劳动合同到期,重新进行了续签3年,同时因为到国外工作,也与公司签署了长期驻外协议,协议期为5年; 3、2012年,劳动合同再次到期,又进行了3年的续签; 4、2014年年初,
2012年7月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一年一签, 今年的还没到期, 公司人事说公司办公地点要调整到郑州, 我们不愿意去,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我问人事这是不是算辞退,人事说这只是公司内部调整,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写的是北京)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里面有一条:(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常住地点约定配合派外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变工作地点。) 现在公司要求把我调换到同市别的子公司,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 如果可以拒绝的话,之后能否得到相应的补偿? 谢谢回答帮助的律师们。
公司要求在三月底合同到期后续签,但工作地点由陆家嘴办公室变为宝山工厂,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现公司工作6年(截止今年三月底合同期满),现在公司要求和我续签,并将工作地点由陆家嘴办公室变为宝山工厂,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而解约? 以下几点为补充: 1.公司从去年初开始让我一周去一次工厂,增加每月1000元交通补贴 2.因宝山工厂业务需要,现要求我一周5天都去工厂上班 3.工厂路途
我在公司工作6,7年,在干2009至2012社保未交,我是否可以辞工
我在公司工作6,7年,在干2009至2012社保未交,我是否可以辞工,要求赔偿工龄?讨要6,7年间的高温费,以及双休日双倍工资?工资合同上按天算,工种是铣工,但干话铣床,钻床,刨床都干,我该怎样维权?
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 一个公司的其它股东是否可以强制小股东转让其股权给他们指定的人
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 一个公司的其它股东是否可以强制小股东转让其股权给他们指定的人,如果不同意转,其它股东是否可以不经该股东的同意协商解散公司,这合法合理吗?
公司有一间资料室,用于放置资料和会计档案,但公司总经理就以要放置资料为由,叫我搬去其他办公室,请问这样合理吗?(资料室就在总经理办公室旁)
工作地点变更,公司只有口头通知,合法否?员工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北京公司仓促退租,(私企)从得到老板口头通知到搬离时间只有短短的两个星期,让技术员工去外地工厂上班,员工不去,想解除合同,公司是否有义务赔偿经济补偿金,公司是否需要下达个正式的书面文件?行政人员让回家办公,公司暂时不做撤销,请问这种行为得当否?行政人员可以拒绝,并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