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4年调动工作,因行政主管部门未出具介绍信而未能在新单位上班。现在和行政主管部门打行政诉讼官司,想知道出具介绍信是否属于它的法定职责?
我于1994年9月调入医药开发公司,所有调动手续办好后(商调函、劳动局有关调动批复),到市医药管理局处报到,而市医药管理局以人事冻结、人员暂时不进不出为由未给我出具到医药开发公司报到的介绍信。但也未告知我不予办理,而是人事冻结暂不办理。在2006年8月20日才给予不予办理的答复。并要求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在答复中未明确告知我的诉权及诉讼期限。原市医药管理局整体转入食药监督管理局,我现在和食药监督管理局打行政诉讼官司。想知道行政主管部出具门介绍信是否为行政行为?
镇政府土地管理所在办理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工作人员篡改了土地使用人的姓名,构成了侵权行为,现在状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这种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是不是“举证倒置”?谢谢指教。
我是中学的全民制职工,1995年与学校订停薪保职协议书后离校,每年上缴200元保职费给学校,1999年区教育局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当自动离职处理,一直交涉未果,去年起我改用书面交涉和上访,后在区信访局召开由多个单位部门组成的信访复查会议,要求区教育局重新办理,但区教育局给我的意见函是"本局无权处理.故不予受理,可依法
行政判决程序违法,撤销其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必须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判决与行政行为相对人有直接的利益关系,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理由是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送达给行政行为相对人,判程序违法。行政行为相对人要求行政机关重新走程序,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嫌疑人在监视居住、委托鉴定精神病期间,唆使其母亲到我单位静坐、谩骂,是否是县刑警队的行政不作为行为?
嫌疑人在监视居住、委托鉴定精神病期间,唆使其母亲到我单位静坐、谩骂,是否是县刑警队的行政不作为行为?可不可以让刑警队收监? 既然是刑警队的不作为行为,我们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啊?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和《关于核实作废采矿许可证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08】482号)要求,在2008年对莱州市辖区内99个废止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也没有给当事人送达的。只是在网上发了一条这样的的公告,是否属于行政行为?
2年前,A的感情因C的介入而导致失败,A伤心欲绝并且十分生气,便发信息质问C怎么可以随便和别人的男友发生关系,信息应该只发了一条,或者最多不超过3条吧,时间太久了,真的想不起来了。随后A很快冷静下来,觉得事情也不能完全怪C,于是A便给其男友发了信息,表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太难过才给C发信息。现在的问题是,A
2年前,A的感情因C的介入而导致失败,A伤心欲绝并且十分生气,便发信息质问C怎么可以随便和别人的男友发生关系,信息应该只发了一条,或者最多不超过3条吧,时间太久了,真的想不起来了。随后A很快冷静下来,觉得事情也不能完全怪C,于是A便给其男友发了信息,表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太难过才给C发信息。现在的问题是,A
公司利用自己的网站宣传本公司情况的行为,是否是广告。 背景:某公司在自己网站上,介绍本公司经营项目,
公司利用自己的网站宣传本公司情况的行为,是否是广告。 背景:某公司在自己网站上,介绍本公司经营项目,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不符。目的是为了提高本公司的影响力吸引客户。请问,这种行为属于广告行为吗?
谋煤炭企业在规划矿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情况下擅开工自建设了3000平多方米的办公楼和其附属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当地土地执法部门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进行制止违法行为,但是该企业除了缴纳罚款以外,工程依然没有停建,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现省国土厅将此案列入挂牌督办案件,县纪委介入调查到县住建局,要对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