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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信访局是否不能撤销区教育局的错误的行政行为?
区信访局是否不能撤销区教育局的错误的行政行为? 我是中学的全民制职工,1995年与学校订停薪保职协议书后离校,每年上缴200元保职费给学校,1999年区教育局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当自动离职处理,一直交涉未果,去年起我改用书面交涉和上访,后在区信访局召开由多个单位部门组成的信访复查会议,要求区教育局重新办理,但区教育局给我的意见函是"本局无权处理.故不予受理,可依法应当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教育局此举是否合法?我该走什么程序去维权?多数律师说不是劳动仲裁,有的说人亊仲裁,有的说行政诉讼,有的说继续找本级人民政府,请告诉我程序怎走才能解决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unhao……(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7-04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