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张公共交通卡使用已经十年左右时间了,今年2月1日时乘公交车刷卡时,卡折断了。因为卡里还有余额,所以想去退卡。退卡地方的工作人员对我说,因为卡折断,卡里信息无法读出,所以先要维修卡。卡折断属于人为损坏,因此要在卡内扣15元。我有几点问题想请教:1.公共交通卡是否有使用年限?(因为我打他们的客服电话12319,工作人员回答我说交通卡质量是无使用年限的)2.公共交通卡卡本身是否属于商品,因为象信用卡这样的产品,银行一般过几年都会给客户换新卡,我觉得我是正常使用而不是人为损坏,不知是否合理?谢谢,盼复!
我家是一个小卖铺,有公共电话,有一次一个人打完电话显示器上显示48元,打电话的人没有给48元。说不可能这么贵,我们就去电话亭问去了,他说显示48元,实际上并没有收48元,我们让他们给打电话清单,他们说让我们交钱,他们说不收那个48元,说公共电话不给打清单,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收不收那个钱,就没有再去交钱,现在过了
我家是一个小卖铺,有公共电话,有一次一个人打完电话显示器上显示48元,打电话的人没有给48元。说不可能这么贵,我们就去电话亭问去了,他说显示48元,实际上并没有收48元,我们让他们给打电话清单,他们说让我们交钱,他们说不收那个48元,说公共电话不给打清单,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收不收那个钱,就没有再去交钱,2008年9
我们顶楼住户在楼道安装了2个铁门,我们起诉他们,要求他们拆除这2个铁门,败诉了,现在我们上诉了,他们在询问的时候没来,我担心如果二审维持原判的话,那我们岂不是永远上不了屋面了,我们的屋面是上人屋面,3个单元都是相通的,家里也没个阳台,想装了太阳能也装不了,当时一审判决说如果他们给钥匙就不侵犯我们的通行
我家原本是三幢楼,2幢是新造的,1幢是2层楼房(新房和老房不是一样高)。现在打算把老房子翻修,把三幢房子(2幢新房和一幢老房子)合并成一幢。原本隔壁邻居房子是我堂哥家,房子是我们先造了几年。碍与亲戚关系,中间墙我们没收他们的的钱,按照道理中间那公共墙为我们所有。现在我堂哥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现在我们想翻高
我想问一下 假如别人找我借款 写了字据 上面写了具体内容 签订了自己的名字 但是字迹也许可以模仿 如果到时候他不承认说这是别人模仿他的自己的话 我想问的关键问题是 这样的情况怎么去说呢字据这样类型的东西除了签订自己的名字以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可以更加充分的证明是他做的字据呢 贴上或者写在他的身份证复
1)我爷爷有6个子女,生前5套房子。 2)其中两套给了大伯,一套奶奶现在住。 3)另外两套给了我爸,但是产权是我奶奶,我们在她的名下。 4)现在我爸想转在他名下,去公证处说要我姑姑他们都同意才行。 5)产权是我奶奶的,为什么要他们同意?我有点糊涂 6)现在办理过户或者赠与?怎么合适,情况紧急,求助!
赵律师您好,我于2009年10月与一辆尼桑骊威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为三车追尾,头车是一辆奥迪,骊威车在中间我在最后,当时交警判为我负责为骊威车修理,但之后骊威车主将我与我的保险公司起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内容是起诉我赔偿他车辆贬值费19600元,起诉我的保险公司赔偿他车辆修理费36000元,当时开庭时,保险公司同意赔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在数字电视信号改造时,强制停止了模拟信号的提供。结果没有安装数字电视的用户就没有电视看。请问这样合法吗?
本人买了一个商铺,现在在去物业那拿钥匙的时候才发现我的1-11商铺已被人装潢并营业了,装潢的一塌糊涂,还下挖了60公分。从物业那儿了解到,目前在我商铺的那个经营户,买的是1-4号,他自己搞错了(不知道没拿到钥匙怎么能装修的),目前该人已经花了不少钱装潢,现在该人想补偿我一些钱,直接和我的房子换过来(我的商铺
小区公共部分(用作车位)或者设施(电梯广告)的收益物业可不可以收费,什么情况下可以收费,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收费?收益所得该怎么分配?物业可不可以提取费用,可以提取哪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