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建筑用地使用权是92年的时候办理的,户主为我父亲的名字,在证件中有附房,现在的问题是我叔在2002年把我家的附房拆了,申请盖了新房子,由于我叔人高马大的,而我父亲年迈,矮小文盲,因此事发生多次殴打事件,但是相关的部门都没有处理,照样帮他走完了所有的程序。请问一下,我现在我应该如何要回被侵占的面积及土地呢?可以走那些途径呢? 2,03年征地的时候,由于相关部门测量过程少了面积及补偿标准低的原因,少了我家有50平方米的面积,菜地补偿标准只有田的一半,因此我父亲占用了一块被征的土地(此土地是空闲土地),征地的钱被当时的村长帮领出来了,由于被征的土地是空闲地,政府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催要土地,我家就在土地上种植了11年之久,而问题就一直没有处理。请问如何维护我家的利益呢?或者说什么途径能够把土地使用权归我家呢?请赐教。
政府2004年征用集体的土地做建设用地,2006年前建商品房用去三分之二,其余部分搁置到2010年继续建设,请问继续建商品房是否需要重办征地手续?不办手续是否合法?
我是泉州惠安东桥镇的,请问目前如何办理集体土地建筑用地使用证,我每次到乡政府去办理,乡政府总是回答不用来办,目前没在办理。
25年前, 我父親在國內移居到香港, 并在新塘某村內,跟村委會租了一塊土地, 當時,在土地上我父親自資建了廠房,出租之用, 手上持有宅基地証,是我父親的名字, 及由村委會發出的批文,上面寫了永久租用給我父親,及我父親巳交了租金. 但由於我父親當年,在香港生活, 沒有把”建設用地許可證” 到增城國土局轉回”集体建設用
25年前, 我父親在國內移居到香港, 并在新塘某村內,跟村委會買了一塊土地,(合同是寫租賃土地的.) 當時,在土地上我父親自資建了廠房,出租之用, 手上持有宅基地証,是我父親的名字, 及由村委會發出的批文,上面寫了永久租用給我父親,及我父親巳交了租金. 但由於我父親當年,在香港生活, 沒有把”建設用地許可證” 到增城
你好,请问下:我父亲在1988年从荒滩地方通过开发变成一个能够使用的鱼塘,而且一直使用到2010年,当时建设这个鱼塘时候是问村里的队长,但是只有口头,没有书面说明,一直使用,没有交任何费用,村里人也不追求(村里也有别人在不同地建设相似的能够使用的鱼塘,都没有交任何费用);到2010年,国家征用土地建设高速路用到
我的房屋有1991年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证,使用面积为240平方米,但是没有地形图,房屋靠街道边,门前5米左右是大马路,现从后墙到路牙的面积是240平方米左右,如按这样算,那从房屋后墙以外就是别人的田地,现对方想在那块地里建房,我家房子面朝北,因遮阳问题,在两房之间间隔上没能达成一致,现对方紧挨着我
农村学校合并后,闲置校舍土地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现已荒废。我通过多方沟通现街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权流转,现请
农村学校合并后,闲置校舍土地为村集体建设用地现已荒废。我通过多方沟通现街主管部门同意使用权流转,现请问能否建厂房?
我是马山县周鹿镇的八山村的村民,90年代初我家在村庄后背山开荒一块山地,种植农作物。为防止山水冲刷,在开荒地上方开挖了一条一米多宽水沟,后另一户村民不听劝阻,将水沟挖平成开荒地,种植两年后丢荒,我家又重新开垦该地,种植农作物,一直延续种植至今。今年6月20日,该户又私自上去种植树苗到我地上,我该怎么办?
有一块地3亩多,在八十年代被一企业租用修建配套设施,后因企业破产退还,地上设施先后转让给几家企业,后转租给我,没多久地震地上设施全没了,我后来进行了重建,但现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将使用权流转给我公司,并一次性按21万元/亩价格付清全款。 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如没有有其它办法吗? 谢谢!!!
我们家有一块30亩土地,集体土地,现在使用权我们用,我们承包给他人使用
我们家有一块30亩土地,集体土地,现在使用权我们用,我们承包给他人使用,现在他没有把钱付清,还到处找理由,耍流氓,怎么样,才能把钱要会,因为签了合同,但是他违约了,想求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