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那么请问,如果对方起诉至法院,说我殴打他,并验伤,出具验伤费要我赔偿,并要我赔礼道歉。那是不是他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原因在于他先辱骂我)似乎根据以上司法解释,不知道是不是?请各位法学家或律师作答。谢谢!
前不久我骑无号牌摩托车我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由东向西正常行驶与一辆横穿马路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经交通事故组处理后下达责任认定书对方负主要责任,但是对方拒不负责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来处理?
我的车辆在等待左转信号时遭到一车辆强行并道插入后刮碰,造成后视镜受损,不是很严重,但对方态度蛮横,拒绝赔偿要求。我随叫122到现场认定,确认对方为全责,交警建议私了,我心软接受。但后续赔偿过程对方极不配合且处处刁蛮,提出众多无理要求。鉴于赔偿金额不大,我不想耽误太多时间,只想讨个公道,请问。 1.出警过
纠纷被打没还手,派出所没有拘留对方,说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对方找人了),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殴打他人,并要求对他进行制裁。(不需要经济补偿) 经过: 楼下停车被楼上扔的东西砸到,没看见谁扔的就对楼上开始骂人,期间楼上有一男子要求不要骂了,说东西不是他扔的,但是不让骂人了。没理会继续吗,该男子让我
我在一家小吃店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故意烫伤,医生确诊为深二度烫伤,烫伤面积达0.8%,咨询了几个医生都说一定会留有色沉性疤痕,而且不能完全恢复得跟以前一样,会有色差,还有可能会出现疤痕增生,如果出现疤痕增生就需要手术祛除。当时以为不严重,只是要求先给了500元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果只能
我们是晚上被拦截后对方下车后就对我们辱骂殴打砸车,他们临走的时候还把我的老公故意碾压过去了
我们是晚上被拦截后对方下车后就对我们辱骂殴打砸车,他们临走的时候还把我的老公故意碾压过去了,他们的犯罪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因经济纠纷被9人带走 非法拘禁致轻微伤,并强行抢走我的钱,事发当天报案后派出所把案子移送给刑警队,第三天我去刑警队询问进展情况被告知案子送回派出所了 ,去到派出所后得知案子已经结了,对嫌疑人采取了行政治安处罚拘留15日 罚款500。之后我去刑警队索要不予立案决定书 刑警队不给,让我们找派出所 。派出所给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