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下,现在我自己要求辞职,在我和公司签合同一年,公司里面合同有一条款是否合法,里面规定,双方谁违约扣一个月工资是否合法,我现在还不到一年,要辞职了,公司要扣我一个月工资,请问下律师,向公司这样的合同是合法的吗,如果公司的合同里面条款已经触犯了法律,那我该怎么办,怎样拿起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2006年5月签的合同至今已经4年多,今年5月合同到期后单位没有与我们签订合同,而是拖至12月份才签,并且是公益性岗位的合同,在签订之前并没有开会给我们说明,只是要求我们填写表格什么的。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合理吗?公益性岗位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我们签了之后是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事业单位难道就是这样对待合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用人单位下文辞退年满55岁员工,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得到多少补偿;另外员工在该企业工作期间用人单位有20个月没有给该员工缴纳5金,用人单位辞退该员工时是否应该补偿20个月的5金。(该员工是有固定期限的员工)
我是在上海的外地劳务工,09年因公负伤,经评定伤残等级为6级,由于劳动合同还有2年,现在劳务公司说解决办法有两条,一条是提前协商结束劳动合同,另一条是由于我只交了综合保险,合同期满后就不再签合同了,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后不用我合法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期限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能否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
我是本地一家民营非企业单位的农民工,2005年4月到本单位工作。因当时我已54周岁,单位到劳动局办理养老手续时被告知我超过50周岁不能办理。今年年底我已年满60周岁,将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告知我:只能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补偿6个月工资回家,请问这样合理吗? 另外,与我相似的还有一名同事,他在其他单位已经办
劳动者合同差两个月合同到期,合同签订的薪水为4000,还有两个月没有支付,剩下的这两个月用人单位降薪,劳动者怎么维权
作为自由职业者,如果遭遇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拒不按照《聘用协议》写明的赔偿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同时每月支付的工资没有按照约定金额支付,以上情况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该如何维权?
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之前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其中有一个3000元违约条款,后来我签了更合适的一家单位,现在如果和之前那家单位解除约定,拿回学校发的三方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是否一定要赔偿3000元违约金?
我2010年4月1日签的合同,现在公司合并裁员,要终止合同,我能赔多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一回事吗?不是的话可以一起要么?我这个情况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