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麻烦咨询下,我在一家寒气上班一年半,老板一直不签合同,直到15年2月份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老板就决定不再继续经营下去,可是老板只发了2月份的工资,其他说法全无,对所有员工一句解释都没有,我应该要求怎样赔偿呢?谢谢。
我在公司干了3年,又续签了3年合同,但公司马上要解散我们了,公司说以劳动法来赔偿,但我不了解劳动法,请问下这个赔偿法如何赔偿?
现在公司要解散我们部门,当时我签的合同是五年的,我想问一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们?具体有什么法律规定,请大家说一下,谢谢了! 这一个月的工资是什么标准呢?是包括五险一金的那部分么?还是实际上发到手上的那部分工资呢?
员工2011年4月入职时已经59岁,企业未缴纳社保,员工一直在我司工作,2012年11月就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近期提出补缴社保问题,因为其已经退休,无法补缴社保,他提出要现金补偿,公司是否可以以过了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为由拒绝赔偿呢,
公司已经卖了,估计2015年1月份交接完毕,目前还没得到公司的任何赔偿答复,作为员工个人,应如何争取自己的应有的赔偿款?现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赔偿款最低是N+2到N+6,如果公司答应赔偿,只按照最低标准赔偿,我们应如何争取高额赔偿?我们是外资企业,被私人购买,以后我们将在私有企业公司工作,这样的公司会不会给我们降
我从2009年十月份开始为这家公司工作,中间只签过一次合同,后来就没续约过但是一直在这家工作。最近刚收到通知说是公司要不做了,三月底就要关闭。最初签合同的时候,他要求签如果公司倒闭等情况,只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无需任何赔偿,当时是在不清楚法律的情况下就签约了,请问这种情况还能要到赔偿金吗?如果能要到的话,
自2002年进厂03一公司名以自己投保,08年公司续保,08年10月底因生育休假厂方停保自己续保,直至12年3月把我叫回工作保险转入公司,现因效益不好被辞退,今年我已46岁,从事机械行业,在找工作很难,请问公司该如何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