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单位职工,2008年6月因病申请内退被批准,当时45岁,满足单位劳动制度规定。但单位没按制度规定的内退工资标准核发内退工资。经咨询,律师建议申请劳动仲裁。问题为:若以单位不按制度核发工资为理由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因为自己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而被仲裁撤销内退?
我经营一家餐馆,于两个多月前招聘了两名员工,由于员工文化水平不高,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三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未到三个月试用期满),收到此2人要求正式辞工短信,经双方协商并约定餐馆马上招聘工作人员,确认新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后,解除与此2人的劳动雇佣关系,并按
国有单位,因病内退,按制度规定,内退工资应为退前在岗时的80%,实际却给付30%。单位理由是:本人退前高层开了个会,确定内退工资为70%。但此会议属秘密级,只有极少高层知道,没有向员工公布,也没有告知本人。本人内退三个月后新制度出台,才明白自己的工资提前“被制度”了。按律师建议,申请仲裁按制度核算工资。结果
我因工资问题于2009.7.22起诉单位开庭,因我证据充分,所以我单位给法院施压到现在不给判决,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案时间有限,可过了规定期限了,还不给判案,我应该咋么办?我单位是一个有实力的大单位,法院要我同意协商解决,可要我同意不拿补发工资,民事诉讼法规定协商解决问题不能违法,单位克扣我工资咋么能不给我
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单方面撕毁公司与我的协议、少发7年基本工资、不办医疗保险的争议
我是西安某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岚玉,98年我47岁,当时的公司经理以“劳司(98)第4号”文件的形式通知我“离岗休息”。该文件明确写着:“岚玉发基本工资180元,其他事项按规定办理,直到区劳动保险处办好养老保险手续为止。” 但是,到2000年3月,公司换了经理,由于新经理不肯继续执行公司原有的决议和承诺,就停发了
我在某服装厂上班,辞职时工厂以活忙缺人为由拒签辞职,结果我直接走了。后来我上工厂要工资工厂拒绝支付,此事已经经劳动局调节多次,未果。我该怎么做,最后结果会怎样?待回
我于7月份在中南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原定于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本人主要工作职责是组建并管理销售团队,从7月份到8月底一直在招聘和培训及带领新人,9月份因公司拖延8月份的工资,员工积极性受到极大影响,大部分的时间都放在了讨要工资上,业绩当然就做得非常差。其中8月下旬时公司要求签合同,结果员工签好后公司并未签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想麻烦一下您帮我分析一下: 一:公司任命我为车间主管,每天必须与员工同时上下班,2010年7月超长加班240个小时(有考勤卡),但公司却以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资为由拒签加班单;现在我提出人加班费时他们却以我没有加班单来拒绝。 二:2010年整个夏季,公司只给每位员工两箱廉价饮料抵
我从09年12月8日至10年10月8日在北京朝阳区一家私企工作,工作内容复杂,今天做这个明天做那个的,我多次要求签劳动合同,公司找理由一直没和我签,最后把我辞退,其中约定试用期是二个月,转正后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我一直拿了五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从5月开始工资调整为2600元/月.工资条上写的是基本工资2600元,没有其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