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试用期内员工无故旷工造成影响的工资争议
试用期内员工无故旷工造成影响的工资争议 我经营一家餐馆,于两个多月前招聘了两名员工,由于员工文化水平不高,未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口头约定三月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10年7月12日(未到三个月试用期满),收到此2人要求正式辞工短信,经双方协商并约定餐馆马上招聘工作人员,确认新聘人员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后,解除与此2人的劳动雇佣关系,并按工作时间结算2人工资。如到7月份底还未招聘到人员,也与2人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并结算工资。现2名员工在7月22日开始无故旷工,导致餐馆无法正常营业,并于7月23日24日上餐馆无理闹事,并威胁砸门砸东西,造成餐馆关门停业的直接影响!
我想咨询下的是:应该如何支付此2人工资,可以在工资里扣除餐馆的直接经济损失么?因此2人无故旷工造成的直接影响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ueyr(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7-26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