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计件工人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是按当地人均最低工资或是按其当日生产的实际工资为计算基准?
我在江苏昆山周庄某单位上班,最近两年我的月基本工资是1200元,单休,出勤天数26天,而公司在合同上面写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850元 双休 每小时加班费7元,请问加班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还是按照实发基本工资计算,我还能要还星期六加班费吗?
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的,基本工资是1000,不分周六周日。一个月加了7个班,也就是84小时,那我应该拿多少工资才对`? 公司这样上班合法吗`?
我2008年5月进入公司,工资为3000元/月,合同上也是这样注明的,八小时五天制。但公司计算工资时是将总工资拆开的,底薪为1000元,其他的都是奖金,计算加班费也是按1000元算的! 请问这样合理吗?劳动法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如何?谢谢!
公司在和我签合同的时候,有一条补充条款注明: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0*3,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基本工资也是当地最低工资,远远低于实际工资。 请问劳动法允许这样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吗? 谢谢!
我从事的是电梯维修工作,单位安排我住在一个屋里,天天24小时呆着,电梯有问题就要去修理,可以睡觉,有事可以出去。这样的工作如何计算工时,怎样算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