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子女四人,原有房产两处。生前将其中一处房屋给了第二个儿子,已过户。后来老伴过世,老人不久也过世了。老人留有遗嘱中说明了剩下的房屋一处给没有分到房产的三个子女继承,并注明了当时过户第一处房产给第二个儿子时,约定第二个儿子不再参加第二处房产的分割。此份遗嘱是否完全有效?我的问题是: 按照继承法或相
我有二个姐姐,我是儿子,和父母一起住育有一儿,父亲在世时把房子立了遗嘱给我儿子(房子是父亲的名字),也去公证处公证了,因为母亲有精神病,不能做公证,现在父母亲都已过世,想把房产转到我儿子的名下,请问,需要我二个姐姐签名吗?
老人有子女三人,原有房产两处。生前将其中一处房屋给了第三个儿子,已过户。后来老伴过世,属于单位的公产房需要买断,是大儿子和二女儿出的钱,没有任何协议,老人不久也过世了。老人并没有留有遗嘱中说明剩下的一处房屋留给哪个子女?我的问题是: 按照继承法或相关的法律,第三个儿子是否还有权利要求参加第二处房产的
由于当时是家里亲戚自己的房子,当时买卖房屋的时候就没有协议。现在老人已过世,由于我们是农村的,没有房产证,这个房子的的户名可以直接写到我这个儿子的名字上吗?
我有二个姐姐,我是儿子,父亲去世后我们一家人就和母亲一起居住,房改时我们出全资帮母亲买下了单位的福利房,房产证是母亲的名字,母亲在世时把房子立了遗嘱给我儿子,也去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母亲已过世,想把房产转到我儿子的名下,请问,需要我二个姐姐签名吗?
老人生前定立遗嘱将房子过户给儿子,现在老人过世,儿子想把房子卖掉,请问税款等其他收费和正常的买卖房屋
老人生前定立遗嘱将房子过户给儿子,现在老人过世,儿子想把房子卖掉,请问税款等其他收费和正常的房屋买卖有什么区别?
家中老人过世,房子写的老人名字,房产证名字一直未改,会有什么影响吗?国家会不会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人已经过世而把房子收走之类?(为此一直没敢给过世老人办理销户)房产证一直有效吗?房屋可以买卖吗(在继承人已经确定无争议的情况下)?如果国家不会把房屋收走的话,对日后房屋拆迁会造成影响吗?会不会因此得不到
房屋过户问题,83年的老房,因老人过世,1直没有过户,老人4个儿女
房屋过户问题,83年的老房,因老人过世,1直没有过户,老人4个儿女,2儿在88年过世,随后2儿媳带着闺女改嫁,然后便没有来往,目前房子想过户,但是需要2儿媳闺女签字,但是这闺女不签字想要钱,这事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