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
我是10年9月份进的公司,一进公司就签了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劳动合同期限3年,培训协议约定了服务期3年,到兄弟公司培训了两个月,培训费用预计5000元,实际花了多少不知道,另外培训期间有差旅费,培训后工作了两个月,现在还是试用期还没有转正,现因发展前景和待遇问题提出辞职,请问试用期辞职我需要赔偿培训费用吗?如果赔的话应该赔多少? 培训费用是培训协议上写的预计需要5000元,实际我觉得并没有花这么多啊, 另《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请问以上规定可以适用我的这种情况吗?麻烦专业人士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接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
我是2010年6月1日进公司第一天签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当时定的试用期1200,三个月后1500,违约金5000,但现在发现这份工作并不适合自己,可是进公司签有跟经理说自己会长做!那现在要解触劳动合同的话需要付违约金么?该提前几天!那我可以拿这些天的薪水么? 如果要付违约金那要给多少?
事件要点: 1、我于今年5月12日入职某企业,当时签订了两个月的试用期协议,于7月11日到期,约定了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月,职位是行政人事助理,试用期满后,经甲方(公司)认可,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协议没有约定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等等。公司周六正常上班,没有安排补休。 3、7月27日,公司通知我试用不合
我是在一家卖家私的店做导购员的,我从2010年6月29号到公司面试的,当时他们说3天试工合格了就可以试用期,没有说试用期多久,他们公司的试用期工资是底薪1400加提成,正式员工为1600加提成,新员工在一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7万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或者在俩个月内个人开单总金额为10万也可以转为正式员工,我在7月份没做到7万,到八
我在10月7日进入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26号提交的辞职申请。29号下班后 填写了员工离职单,今天就没去了,老板打电话说让我回去上班,说是公司规定要辞职30天后才能走,不然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只有一张进公司的时候开的押金收据,请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要回工资吗?
我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只签了试用期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办? 协议上面盖了公章,写了使用期工资和岗位。约定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公司7月与我签的劳动合同,但是没签培训协议,我当时问,人事部回答,我不需要陪,送我们去外面培训,取证的,又送我们去另一个厂实习,但都在试用期内,也没签培训协议,口头约定也没,我现在辞职,要我赔付培训费,合理吗?
我在公司上班已经两个多月了,虽然是试用期,但是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公司说要精简人员,无故把我裁了,需要索取赔偿吗? 事情比较突发。没有提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