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外公留下一间房屋,此房屋是当时外公的公司作为宿舍分配,使用权转让方案上写明为:“公司租用宅基地建成的,当时未有进行报建规划,做为公司宿舍承租给公司职工”。现在外公去世,外婆年迈住院中,其外公五子女,包括我母亲(三女)。本人母亲在2000年公司倒闭时与公司签订使用权转让合同,卖了给我母亲,现在其他四兄妹已外公遗产为由要求分配。本人也咨询过国土房管局均冇其房屋任何资料。
现在我有2个问题:
第一:我外公其余4个儿女有没有权利作为遗产分割此房屋。
弟二:我母亲签订的使用权方案及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效力,其他4兄妹能否进行财产诉讼。
请问律师,如何确认使用权?
使用权装让合同是公司与我母亲签订的
您好,农村老家有一处老房,爷爷奶奶30余年前建的,如今年久失修,常年漏雨,墙面几乎要倒塌。爷爷奶奶有二儿一女,叔叔(老二)十年前离婚后意外死亡,将县城里的一套房产留给堂妹(现22岁),婶婶(监护人)跟她一起住。老家的房子分两户,父亲(老大)东边三间,叔叔(老二)西边三间,房产证上没有爷爷奶奶的户头,现父
我是山西太原城市户口,妻子原来是吉林省白城市农村户口,2006年我们在山西太原进行了结婚登记。2008年将其户口迁至了山西省太原市市区我的户口本上。现在我们想出资给在吉林白城市农村居住但没有房子的岳父母在他们户口所在地的农村买处带院的房子(此房具有宅基地手续)居住,以改善老两口的居住条件。但是考虑到有关这套
今年五月份和家人在北郊看房子,是现房,觉得都挺好,我们问售楼人员,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告诉我们是2008年拿的地,70年产权,就到2078年,因为是现房,好多户已经入住了,售楼部没有放置国有土地使用证,售楼人员说放公司了,我们也没有再问,后来签合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这一栏是空着呢,我
您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父亲目前想要与我母亲离婚,但是目前在另一处有一套以我父亲为户主的房子,因为我父亲脾气不好掌控,我怕他以后会把房子继承给我堂兄或者是再婚,能不能通过公证一类的方式先行确立未来房屋是归属于我的?
我爸今年90岁了,身体不太好。马上要去养老院了。他有两个子女,我和我姐姐。老人家房子的产权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老人家,我,我女儿。现在老人家得了老年痴呆,生活基本上全是我和我太太照顾维持。我想问,万一老人家去世了,老人的那份房产从法律上怎么分配呢?如果我姐姐要求将我父亲的那份产权一人一半,我不想同意,
家中共四个子女,我是次子,多年来都是我与妹妹二人照顾父母,我的兄长基本没有照顾过父母,兄长多年来一直对父亲不好还曾多次出手打过父亲,此种情况我们曾报警两次并且派出所留有案底,父子关系一直很僵,所以多年来兄长只是偶尔回来看下母亲后便走,近日因父母所居住房屋可能要拆迁,父亲真实想法要将现在所居住的房屋留
我爸跟我妈离婚15年了 我当时18岁 当时乡下有一房子三楼三底我妈没拿 我是随我父亲的 前2年 房子拆迁 村里给了地让村名自己盖房子 去年我爸结婚了 我想问下 这房子有我一半的吗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我和我妈妈两个人生活,但近些年,我妈妈一直对我有成见,但是她身体不好,有严重的糖尿病,一直都是我在照顾她。但说实话,她有时候讲话过分,我们容易吵吵起来,家里的亲戚也劝不听她,也不敢刺激她,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她有时候会犯糊涂,我想问一下,如果她过世之后,有遗嘱,把房子(三套)
本人有一处宅基地大概面积220平米由于宅基地的权属人于2003年死亡,现在想将房屋重建,但权属人有五兄弟组妹和一个老太,按照继承法我知道有一半属于他的老婆而另外一边就是五个兄妹分,通过谈判其中有三个姐妹肯放弃继承直接给大哥而另外一个则想从权属人剩下的那份产权中得到自己应有的份额(不要钱就是死要地方)死都不肯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