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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使用期限的问题

关于房屋使用期限的问题 今年五月份和家人在北郊看房子,是现房,觉得都挺好,我们问售楼人员,房子的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告诉我们是2008年拿的地,70年产权,就到2078年,因为是现房,好多户已经入住了,售楼部没有放置国有土地使用证,售楼人员说放公司了,我们也没有再问,后来签合同时,国有土地使用期限这一栏是空着呢,我们当时也有疑问就问他们,说这不应该事前写好使用年限的吗,他们说等合同签完了要拿回去再写,等拿到合同时国有土地使用年限竟然是从2002年到2072年,我就问售楼部,他们说这个不影响,国家物权法出台了,还说这个他们之前也不知道,是后来知道的,我们找售楼部的,他们说让我们把合同拿过去,给改一下,改成2006年,这算不算欺诈消费者啊?我们怎么能维护我们的利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求知者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7-29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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