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当地法院在处理我的离婚案件时,第一次开厅法官与当事人及其律师说明判决结果已经出来,明天来拿判决书,结果是“判离”。第二天我们去取判决书时,法官说被告方已提出“法官与原告有亲属关系,要求法官回避”,法官说已经回避了。 过了一段时间,法院通知开厅,我们找到法官和主管院长,他们说因为对方要求原法官回避,所以再次开厅。现在我和律师提出这次开厅是违法的,法官说如果不来开厅就按撤诉处理。结果第二次开厅,开厅一开始,我的律师就提出来根据民法第46条这次开厅是违法的,法官不理睬继续开厅,开厅判决结果是“不离”。 现在我对法官违法开厅和判决结果不接受,找了人大常委会,他们法治科科长说“经与法院联系,程序已走完,无法办了。”请问律师,法官应该负什么责任?我现在应该找哪个部门处理?
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时,是否对双方都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占地案件时,是否对双方都给予行政处罚 如:一方为某单位,一方为个人,双方达成协议(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吧)单位把一块地或买卖或租赁给个人。 个人在土地上打地基,被发现,请问应该以个人违法占地,还是以单位非法卖地,或者分别对双方以
律师您好;我是05年10月我前妻把我起诉到法院离婚,由于双方感情和经济问题,06年12月份判决离婚的,根据判决书上的内容,我前妻应付给我现金4.9万元,和部分股票,因为里面牵扯到孩子的抚养费,我当时没申请执行,一厢情愿的因为就算作孩子抚养费了,(每个月600元),双方就此了解,孩子她把名字也更改了,也不让探视,孩
我与李红霞98年自由恋爱结婚,李户口随婚姻关系迁人到湖南,99年双双到北京打工,后因关系不和从03年分开至今,06年失去联系,原户籍所在地湖北孝感孝昌县丰山镇派出所因李个人申办二代身份证,在户籍迁出的情况下为李红霞上户并更改身份证号码(出身年月,李外出打工所办身份证就是在实际年龄基础上增加2岁签发的身份证,
我是2009年8月起诉的离婚,与2010年9月17号下的离婚判决,但是我对其中的财产分割有异议,我想提起上诉,我想问一下,如果上诉,判决书中的其他判决还有效吗?上诉状又该怎样写
法院错判的离婚房产归属案件现发回重审,重审案件中的房屋价值问题?
法院错判的离婚房产归属案件现发回重审,其中房屋价值问题以离婚时的价值还是以现在的价值结算?重审案件本身就是有错必纠,当事人再离婚错判房产后已经遭受多年的经济损失了,如果法院再以现值计算房屋价值不合理,这样岂不是把法院的过错和市场飚升的被动升值的房屋价格转嫁由当事人承担风险损失?!各位律师意见如何?
我和我老婆的离婚案件判了,其中最主要内容的是 我(被告)支付9万元给我老婆(原告),我得到共同所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这9万元分11期支付,第一期支付4.5万元,之后每期(月)支付4000元,最后一个期(月)支付1000,第一期支付的日期期限是2011年2月15日之前,我想问的就是,如果到了2011年2月15日,被告不能支付第一期的
我和我老婆的离婚案件判了,其中最主要内容的是 我(被告)支付9万元给我老婆(原告),我得到共同所有的房子的所有权,这9万元分11期支付,第一期支付4.5万元,之后每期(月)支付4000元,最后一个期(月)支付1000,第一期支付的日期期限是2011年2月15日之前,我想问的就是,如果到了2011年2月15日,被告不能支付第一期的
聋哑夫妻结婚十年多了而且有孩子一岁半了,男方为家庭财产出了问题才想离婚。由于他在以前多年不固定的工作和生意拿到个人工资都被女方占自用,女方目前在照顾孩子没工作,作为孩子的治疗费和养育费几乎向男方或者他家人要钱。男方的忍耐到这一步无法再忍耐,才想离婚。但是怕女方有机会借他的提议提出过分的要求,他和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