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安置房已满六年/买了一个多月出现纠纷/当初是通过中介且有法律服务所见证/这个房子男方卖给我/而他已于六年前离婚/且离婚协议书财产已分割清楚/这个房子归男方所有/这房子他女儿有一半面积/现他女儿16岁/离婚时判决女儿归男方扶养,现前妻带女儿来强行住进来/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谢谢啦!!!
2004年4月27日 ,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立拆安置房卖尽契约”,约定二人与座落某处的房屋被拆迁后所享有的安置房一套,(认购住宅79.5,建筑面积106,7平方米)以6400/平方米,总价682900价转让给甲.合同签订后甲依约向开发公司缴纳了款项7万多元。现在拆迁单位已将房屋拆迁安置..(分配的房子试用面积96.6平方米,建筑面积13
2007年4月份买的农民安置房,与房屋男主人签订的买卖协议,其妻子在2007年我装修房屋时就知道此事,我们双方未办理房产变更手续,至今该房仍无法办理房证,现金2010年10月份,其妻子诉讼该协议无效,法院判决我返还该房屋,对方只支付我当初缴纳的房款,公平吗?这里有诉讼时效期吗?
06年,我和于某都拆迁,我是货币拆迁,于某是房屋安置拆迁,他安置房多,我便从于某手里用10万元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到乡司法所做了公证(于某是户主,于某签了字,但忘记了要他老婆也签字)。10 年10月开始,于某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以房价上涨到20多万,要我再付他们10万,否则就起诉我。期间,于某的两个儿子多次恐吓我,
06年,我和于某都拆迁,我是货币拆迁,于某是房屋安置拆迁,他安置房多,我便从于某手里用10万元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到乡司法所做了公证(于某是户主,于某签了字,但忘记了要他老婆也签字)。10 年10月开始,于某及他们的两个儿子以房价上涨到20多万,要我再付他们10万,否则就起诉我。期间,于某的两个儿子多次恐吓我,
借款人甲,出借方是乙 甲方签下借条,只有签名的字迹和手印是自己的,其余的都是乙方的字迹,现在问题是甲方没在乙方规定的日期内归还规定的数额,只还一部分并且有表示在过几天归还,但是乙方在借据上面做手脚,把原本没有规定还款日期和利息的借条上面增加这两条下去,并向法院提出诉讼(利息是每元每月2%,这是符合正常
请教各位律师: 我有一处房屋通过中介出售,该房是贷款买的,房本在银行做抵押! 中介给我找到买主,约定的方案是,交2万元定金,然后一个月后把房子交给他(那个房子一直是在出租,腾房的话得提前一个月给租户打招呼),在这一个月期间,我预约银行提前还款,如果银行有空,买主随时配合我给银行换尾款,也就是给我付首
我爸从朋友手里买了一套安置房,购买日期为07年,先更改水电费名字,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于是问对方要,但对方却说还要我们再付几万元,说是现在房价涨的很厉害,当时卖给我们太便宜了,请问还有这个道理吗?当时签协议时有两位证人一起签的字,钱是一次性付清的,对方把钥匙给我们,但是没有打收条给我们,请问如果我
我名下有一套房产,准备卖了以后再买一套改善性住房。但是我的下家由于贷款的原因无法按时给付我最后一笔贷款的费用。因此我无法按时支付我上家的首付。但是我和我下家的买卖合同内并没有签订,如果贷款审批没有按时通过算作违约。我现在想和他解除买卖合同另找下家是否可以。
我于2005年用5万向本市郊区一村民协议购得一处空置的宅基地,对方提供了土管部门签发的用地通知书,我是城镇户口,但当时我们这政策宽是可以过户的,由于我的不经意一直未办过户。现我想在上建房,但老户主想收回宅基地或要我按现在的市价(30万)补完地价款后才同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按相关法律难道我只能收回原先的5万将
我于2010年8月8号在电脑城购买了笔记本一台,当时有活动是说购买电脑可以以旧电器换400元现金,店家说是与政府一起搞的活动,销售电脑的人当时给我的承诺是一个星期内来上门收,然后我在去店里开发票,但是到现在收旧家电的人也没有来,先前是以事情太多为借口,现在直接说太远不来了。我多次催促未果,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