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且做假合同,我可以按多少金额要求赔偿?
我于2011年11月7日入职,公司与我签订了为期3年的假劳资合同,即合同显示月工资为2500元/月,实际约定工资为税前5000元/月,且公司每年按上海市最低交金基数帮我缴纳四金,扣除个人缴纳四金及个税部分,每月到手工资大约在4450元左右/月。现公司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要求赔偿的话可以
12月21日(周六)老板突然提出让我从总经理变成副总经理,工资也减去三分之二,我一气之下就提出辞职,老板马上同意,让我24日(周二)离开,工资也算到24号,请问他的做法是否合法,而且12月的薪水要到1月10日(公司发薪日)才发,他在公司公布说是我个人原因离职的,请问有没有补偿之类的。 1.请问当月12月的薪水是否可以
我所在公司是一家日企,一直以来公司的年终奖都是发两个月的薪资,但是由于宣布14年5月份关闭中国公司,13年年终奖变更为发一个月的基本薪资,对于此变更,可以要求和平时一样发放年终奖吗?有相关法律保护吗?谢谢
如果员工跟公司说了一个月后辞职公司也批准了但在中途公司提前批准了员工可以要求给一个月工资吗?
因为在提出辞职时有跟公司提过?公司也同意了。但在中途公司没有跟员工交谈就让员工离职了?(急)谢谢
员工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按道理来说应该要做满一个月才可以走,但是领导以公司设备不够用,要求申请离职的
这样是不是可以告他,因为员工是按照公司流程做足一个月才走,但是领导以其他理由要求员工提前走。 员工离职当天可以获取一部分的工资么,还是一定要到下个月才可以获取
合同期是8月到期 现在6月 公司提出可以提前走 年终奖会发 但是是口头上的 这样子情况到时候年终奖会给吗 如果不给 ,那也没办法不是 按合同确实没到合同期 我该怎么做?求解
本人于10月份向经理口头说明明年一月份想离职,但具体离职时间未定,现公司以我在职的工作岗位被撤销,无其他工作安排,要求我11月底离职,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违法了劳动法?可不可以提出经济补偿?
未过试用期,劳动合同上写明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求七天
未过试用期,签属的劳动合同上写明只需要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要求七天,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三天就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