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2年11月份,直至2014年9月份在不具备交房的情况下(至今燃气管道不通,入住的业主只能使用煤气罐维持),强行把钥匙交给了业主(开发商下达交房通知书,如不领钥匙,在交房通知书的交房日期15日后,视为自动交房)。 现在问题又来了,接到他们的通知,要求去办理违约金手续,开发商主动解决了,按说这是挺好的事情,可他们要从违约金里边预收25年的物业费(说什么根据规定最高可以预收25年),剩余的违约金再2年的时间内按24次分期返还。 请问开发商这样做合理吗?是否可以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的业主说,如果起诉了开发商,可能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开发商刁难业主,现在真的很郁闷了,应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小区已入住三年,入住率100%。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没有通过业主,再次委托另一物业管理公司进入小区。再次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还算前期物业吗?合法吗?
开发商在建造房子时,为了自己的利益把我们整幢大楼的卫生间排气口堵住,使我家卫生间常有很臭的气味,我们去找物业向他们反映相关情况但他们总是回避,因此我们拒交物业费,十年过去了,当开发商自己住进我家楼上时,才来帮我们解决,在我们家墙壁上打了一个洞帮我们接了一条排气管到外面,就今年物业向我们来追要十年中的五年的物
开发商在约定的交付房产证两年之后才向购房人交付房产证,此前购房人已全部支付购房款,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作为购房人,以不交物业费进行对抗是否合理?物业公司是开发商设立的一个子公司,受到购房人的指示,给购房人断电断水,是否合理?如果进行诉讼的话,应该告谁?谢谢您的解答
一案例:李有三间平房,和一王姓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协议,交房后在回迁过程中两人因某些问题发生了矛盾,王不给李通水、通电,后经过打官司,法院判决,王应按协议给李通水、通电,王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后王令下辖物业办公室在李不知到的情况下私自找换锁公司把李的两个防盗门锁给换了,使李不能进入。请问一下,此事应
物业公司多项违约服务,告业主拒交物业费,法院判业主违约合理吗?
物业公司违约服务,告业主拒交物业费,法院判业主交纳90%物业费,合理吗?业主已向法庭提供了多份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违约,物业违约没有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多次找物业解决问题,物业拒绝提供服务。业主在此情况下只有以拒交部分物业费来维护权利。法院的判决不公正,业主应怎样维权?请各位多多指教!谢
律师好! 如果我在不知情的(换句话说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起欺骗的情况下)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这个合同是否生效? 2008年10月1日,开发商通过"南宁早报"刊登了收房的消息,但是在2008年10月10日南宁经济开发区也在“南宁早报”上刊登###开发商未具备交房手续,同时房屋需要整改,整改后才能继续交房:同时
5年前买的车库,刚在开发商处办理入库手续,开发商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物业要求补齐所欠物业费,否则不许
5年前买的车库,刚在开发商处办理入库手续,开发商收取了一年的物业费,并说明到物业办理入库,物业则要求补齐所欠物业费,否则不许入住,多次协商未果,到现在已经快一周了。我觉得应该有法律保护我的使用权,物业应该没有权力不让我入库,而且已经影响了我将房屋与车库整体出租,造成了经济损失。我要求的补偿比所欠物业
入户时物业公司让交了两年的物业费和4000元的装修抵押金 这样合理吗?
入户时物业公司收取业主垃圾费公共损失费等1000余元,并且要求缴纳2年的物业费 而且还要缴纳4000余元的装修抵押金 如不交付就不办理进户手续 ,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近期看到电视上报道 物业公司无权收纳装修抵押金和强制收取2年时间的物业费用,但是具体不合乎哪条法律呢?请律师给与帮助
请教一下 我们现在小区的物业费是0.29每平方/月,我现在要将我住的房子开成门面房 物业公司要将物业费提高到1.5每平方/月 没有任何文件只是光口头说 请问这样合理吗?
09年购买的小区,但交房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数次找物业,都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能否以此不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