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入户时物业公司让交了两年的物业费和4000元的装修抵押金 这样合理吗?
入户时物业公司让交了两年的物业费和4000元的装修抵押金 这样合理吗? 入户时物业公司收取业主垃圾费公共损失费等1000余元,并且要求缴纳2年的物业费 而且还要缴纳4000余元的装修抵押金 如不交付就不办理进户手续 ,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近期看到电视上报道 物业公司无权收纳装修抵押金和强制收取2年时间的物业费用,但是具体不合乎哪条法律呢?请律师给与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我是我呗(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11-23 14:05